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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加拿大银行法规定加拿大中央银行有四个方面的主要职能:第一,货币政策的制定;第二,银行业务;第三,货币发行;第四,加拿大政府债务管理。加拿大中央银行即加拿大银行(以下简称加行)是在董事局的管理下运行的,董事局肩负起制定年度目标、计划和预算的职责以保证中央银行的职能得以有效地经济地执行。 为确保央行职能能及时有效地执行,加行采用中期目标法即对其计划和业务采取中期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