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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资源税在立税基础、征税范围、课税依据、征税税额等方面存在"绿色化"程度低的问题。实现资源税"绿色化"道路的改革应考虑:资源税的立税基础必须体现资源企业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负外部性影响的补偿;在征税范围上应包括需要给予保护的资源;对资源税课税依据的设置应考虑到怎样促使其更好的发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功能;对于资源税税额的确定必须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