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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社会服务”是高校除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之外的第三大职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高校肩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文章通过分析地方性本科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阐述地方性本科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的内容和要求,旨在促进地方性本科院校社会职能在新形势下的发挥,为完善并提升地方性本科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指明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