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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做好城镇居民住房解困工作,1994年一年解决1559户的住房困难,占困难户总数的43%。 扬州市1993年底前全部完成住房特困户的解困任务。从1994年全面开展住房困难户解困工作。年初,市人大作出解困工作决议,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3625户住房困难户解围任务。市政府制定了解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