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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指向物及其价值的不确定性,使矿业权成为一种风险很高的权利。同时,这种权利的价值,往往难以被清晰、准确地界定,从而使矿业权的交易费用高昂。本文在揭示矿业权和矿业权交易的特殊性的基础上,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总结了矿业权转让的各种方式,着重分析了这些方式的利弊及其适用的条件,得出立法机构所立之法应该是有利于促进矿业权的自由交易,而不是为这种交易设置诸多限制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