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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中国的法律和传统的关系出发,对陇县人民法院“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的原因进行探索,认为这是我国目前以司法机关与社会进行互动形式下的民间伦理的一种非制度性填充或是表达,对于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促进作用。并且利用博弈论对这种模式的规制作出阐述,最后通过对于负效应的分析,提出这种非常态的模式的风险预估和发展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