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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自去年8月中旬全国集体林产权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在井冈山召开后,林改在全国可谓是轰轰烈烈,被称为“第三次土改”。在多年的艰难探索之后,集体林改革终于走出了关键的一步。然而这只是第一步,集体林后面是国有林。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体制,观念等种种因素制约,国有林改革也是山重水复,困难重重,始终寻不到突破口。尽管如此,从高层到基层,探索从未停止,任何关乎热点难点的问题,都会成为热爱林业、从事林业的人心中的一个结,他们从各个层面进行着艰难而不懈的探索。此篇访谈,便是一个证明。田玉民是黑龙江省宾县的林业局长。据了解,他在当地算是个思想活跃敢于创新的一个地方官。他在林业系统工作了几十年,历经建国后一系列改革变化的风风雨雨,有着丰富的基层林业管理经验。“集体林改了,国有林也必须改”,这是他的深切体会。如何改?他结合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索,提出了“以工龄换林地,破解国有林难题”这个涉及体制改革的重要观点。通过他的一家之言,我们不仅看到了一条新奇的思路,也感受到了一个基层林业局长的忧患之心。我们的许多改革最终能够突围,不都是这样通过一条条思路,一颗颗热切求索之心,从各种复杂的困境中杀出一血路来的吗!
前不久,本刊记者前往黑龙江省宾县,采访了该县林业局长田玉民。交谈中,记者发现,田局长不仅对集体林权改革后国有林经营的现状倍感忧虑,而且有许多大胆新颖的思考。他开门见山,热情地回答了记者的一系列提问。
《绿色中国》:田局长,你目前在工作上感到最为难的事是什么?是集体林还是国有林?
田局长:集体林不为难,而且很轻松。随着“五荒”的拍卖,将集体林承包给个人之后,林农的积极性很高,目前承包的林子长势良好。最困惑的是国有林企业这一块,可以说是矛盾非常突出,已到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绿色中国》:为什么会这样说?
田局长:国有林场职工现在很苦,收入也很少,有的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以我们宾县林业系统为例,现有职工2008人,真正上班的只有700人,其他1308人因为无事,只好长期放假。放假人员的工资一年领不到1000元,已严重影响到基本生活。再加上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养老保险也没有保障,导致职工为生存而频频上访。从林业企业来看,也很艰难,有的甚至连正常的开支也紧缺。由于近年来森林资源危机和天保工程的启动,按照国家要求木材产量逐年也在削减。2004年宾县木材的采伐量是37000立方米,2005年采伐量36000立方米,2006年采伐量更降为3500立方米。林业靠单一砍伐木材,已远远满足不了企业发展和职工生活、生存的需要。我作为一个林业局长,心里一直很不安,也很头疼。
《绿色中国》:你们县森林资源如何?
田局长:我们县的地形总的来说是“五山半水四分半田”,也就是说林业占全县国土的半壁江山。森林的经营面积是14.1万公顷,有林面积11万公顷,森林的蓄积量923万立方米。然而,这么大的森林面积,却养活不了2008名职工。
《绿色中国》:你认为主要原因在什么地方?
田局长:我认为主要在于体制,在于人的积极性还没充分发挥出来。具体说来,就是林业的主体尚未从过分依赖森林资源,转到有效利用林区多样性资源上来,所有制结构仍然是以国有、集体为主,还缺少能够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区域经济特色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显得改革滞后,发展乏力。我们林业从建场初期,国家就把国有林场定性为企业化管理的国营事业单位,而实际上国家既不给事业编制,也不拨事业经费,职工也不享受国家单位的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政策限制,使国有林场在发展上无所适从,陷入两难境地。如按企业化运作,靠采伐木材维持生计,既受到资源条件的约束,又受国家采伐限额的限制;如按事业化经营,又没有经费的来源,许多国有林场常常为了养活职工、管护好林木而疲于奔命,无力培育和经营森林。一部分林场还要靠砍伐所剩无几的可采资源,甚至砍伐未成熟的中龄林来维持生计。国有林场这种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性质和定性,以及与之伴随的一些政策、制度,既不符合国有林场现今发展变化的要求,也不符合经营森林的长周期和连续性特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相适应,这是束缚国有林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根本性质的问题。
《绿色中国》:依你在基层工作几十年的经验,你觉得应该如何办?
田局长:集体林改了,国有林也必须改。我有个大胆的设想,就是以工龄换林地,破解国有林难题。就是像当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把山林分给职工,按照工龄年限的长短,确定应得林地的大小,一次性工龄买断,企业从此不再负担职工的工资。让职工冲出现有体制的束缚,去走一条自我生存、自我奋斗、自我发展的改革之路。
《绿色中国》:这样做的好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田局长: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彻底砸碎了几十年来制约林业发展的大锅饭、铁饭碗。借助国家有利政策,积极调整森林、林地、林木三权流转问题,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二是解决了职工再就业。通过以工龄换林地,职工享有自己林地的经营权,他们会利用地缘资源的优势,办家庭养殖场等,使下岗的职工重新上岗,家家有产业,人人有活干,这样稳定人心,杜绝了上访告状。三是解除了企业资金危困。以工龄换林地,做一次性工龄买断,企业不再负责职工工资,大大减轻了负担。就宾县来说,仅此一项开支,一年就节约资金几千万元,企业甩掉了包袱,可以轻装上阵。四是有利于遏制国土林地资源流失。宾县在建国初期,国有林地14.8万公顷,到上个世纪90年代,总量减少了13.3万亩。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为主要的因素是水土流失。过去由于过量采伐,导致了很多荒山秃岭,经暴雨肆虐后造成很多沟壑,吞食很多林地,再加上管理不善,农民不断地开垦荒地,致使国有林地逐年削减。以工龄换林地,把国有林地承包给职工,他们会视林地为命根子,用心管护,珍爱有加,哪里需要栽树,那里需要孕育,他们都会及时去做。长久下去,生态和环境也会随之好起来,哪种蚕食侵占林地的现象也会自然消失。五是有利于控制林地超采乱伐。从整个黑龙江省来看,20世纪70年代,由于政策误导,对于国家森林没有计划地乱砍乱伐,使生态受到严重破坏,可用成熟林越来越少。到目前,我省的森林资源幼、中龄面积分别占用材林的83.7%和75.3%,成熟林面积仅是用材林的7.9%和11.8%。我们宾县的用材林更是少得可怜,有40%的国有林场已资源枯竭,无木可采。林场为了企业的生存和职工的生活需要,不得不在中龄林中开采。若以工龄换林地,林地划分给职工,木材的长势达不到开采的标准,他们决不去开采。因为职工要的是木材价值,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六是有利于森林管护。过去重国营轻集体忽视个人,所有制结构单一。从林地所有权上看,国有比例过大, 管护上形成林业专业部门主管,由于林业的山区面积广,专业部门无法面面俱到,乱砍滥伐时有发生,畜牧、放牧遍布林地。以工龄换林地,全民大联防,形成国有、集体、个人一起管,联成网络,使森林管护更能一步到位。七是有利于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以工龄换林地,把国有制改为民营制,能大大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享有自己的林地经营权。由于森林的一草一木都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挂钩,对于防火、病虫害防治将会更加重视,方法措施会更加到位。
《绿色中国》:这些想法倒很奇特,你认为实施起来难度大吗?
田局长:我觉得不大。以宾县为例,现有10个国有林场,各场部的人、林地都不动。每个林场拿出商品林的10%,足以养活10%的职工。按照林地、林木的价值,实施公平、公开、公正地运作。林地承包期定为50年,经营权可以自由流转,享有继承权,林地自主经营、自主管护、分户采伐。在操作上可坚持以下原则:首先应该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来实施,把握好中央出台的五项原则。也就是说以工龄换林地只是承包林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林地产权转让,决不能改变林地的性质,承包后不能改变林地的用途,不能去开荒种地,破坏生态和环境。另外,还可以制订一些相关措施,来加以限制。
《绿色中国》:采取以工龄换林地的做法,就是让林业所有的职工下岗,那么木材的生长周期长,短时间得不了效益,职工的生活怎么办?
田局长:职工分到山林,如鱼得水,就会变成金山、银山。他们可以利用林冠下的空地,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我们这里有许多成功的先例。如附近二龙山的北药开发后,五味子获得了很大成功。五户承包了盘道岭山沟,年创效益十几万元;万人欢林场的柳编工艺品、柳条篮、篱笆墙等,不仅在国内销路很旺,而且还打入了国际市场;青阳林场的养殖业也很好,他们在林中经营的蜜蜂、猪、鸡、牛等都获得了巨大的效益。事实证明,利用资源和地理的优势,职工在短时间内就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绿色中国》:国有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需要出台许多配套的政策和措施。
田局长:是的。比如,要尽快建起国家林价制度评估机制,改变林地无价、森林无价、森林生态效益无价的现状;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林木资源评估管理体系,变森林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林地及附属物使用权的流转制度,对流转的范围、方式和年限等做出具体规定,以规范林木、林地的流转程序,从而实现森林管理多元化,等等。
《绿色中国》:你对你这样的想法抱有什么样的希望?
田局长:任何改革设想都需要通过实践检验,通过改革去不断完善和充实。我希望国家把宾县作为“以工龄换林地”试点县。我不需要国家一分钱,只需三到五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我坚信这个国有林改革方案,能使林业活起来,企业兴起来,职工富起来。
自去年8月中旬全国集体林产权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在井冈山召开后,林改在全国可谓是轰轰烈烈,被称为“第三次土改”。在多年的艰难探索之后,集体林改革终于走出了关键的一步。然而这只是第一步,集体林后面是国有林。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体制,观念等种种因素制约,国有林改革也是山重水复,困难重重,始终寻不到突破口。尽管如此,从高层到基层,探索从未停止,任何关乎热点难点的问题,都会成为热爱林业、从事林业的人心中的一个结,他们从各个层面进行着艰难而不懈的探索。此篇访谈,便是一个证明。田玉民是黑龙江省宾县的林业局长。据了解,他在当地算是个思想活跃敢于创新的一个地方官。他在林业系统工作了几十年,历经建国后一系列改革变化的风风雨雨,有着丰富的基层林业管理经验。“集体林改了,国有林也必须改”,这是他的深切体会。如何改?他结合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索,提出了“以工龄换林地,破解国有林难题”这个涉及体制改革的重要观点。通过他的一家之言,我们不仅看到了一条新奇的思路,也感受到了一个基层林业局长的忧患之心。我们的许多改革最终能够突围,不都是这样通过一条条思路,一颗颗热切求索之心,从各种复杂的困境中杀出一血路来的吗!
前不久,本刊记者前往黑龙江省宾县,采访了该县林业局长田玉民。交谈中,记者发现,田局长不仅对集体林权改革后国有林经营的现状倍感忧虑,而且有许多大胆新颖的思考。他开门见山,热情地回答了记者的一系列提问。
《绿色中国》:田局长,你目前在工作上感到最为难的事是什么?是集体林还是国有林?
田局长:集体林不为难,而且很轻松。随着“五荒”的拍卖,将集体林承包给个人之后,林农的积极性很高,目前承包的林子长势良好。最困惑的是国有林企业这一块,可以说是矛盾非常突出,已到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绿色中国》:为什么会这样说?
田局长:国有林场职工现在很苦,收入也很少,有的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以我们宾县林业系统为例,现有职工2008人,真正上班的只有700人,其他1308人因为无事,只好长期放假。放假人员的工资一年领不到1000元,已严重影响到基本生活。再加上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养老保险也没有保障,导致职工为生存而频频上访。从林业企业来看,也很艰难,有的甚至连正常的开支也紧缺。由于近年来森林资源危机和天保工程的启动,按照国家要求木材产量逐年也在削减。2004年宾县木材的采伐量是37000立方米,2005年采伐量36000立方米,2006年采伐量更降为3500立方米。林业靠单一砍伐木材,已远远满足不了企业发展和职工生活、生存的需要。我作为一个林业局长,心里一直很不安,也很头疼。
《绿色中国》:你们县森林资源如何?
田局长:我们县的地形总的来说是“五山半水四分半田”,也就是说林业占全县国土的半壁江山。森林的经营面积是14.1万公顷,有林面积11万公顷,森林的蓄积量923万立方米。然而,这么大的森林面积,却养活不了2008名职工。
《绿色中国》:你认为主要原因在什么地方?
田局长:我认为主要在于体制,在于人的积极性还没充分发挥出来。具体说来,就是林业的主体尚未从过分依赖森林资源,转到有效利用林区多样性资源上来,所有制结构仍然是以国有、集体为主,还缺少能够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区域经济特色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显得改革滞后,发展乏力。我们林业从建场初期,国家就把国有林场定性为企业化管理的国营事业单位,而实际上国家既不给事业编制,也不拨事业经费,职工也不享受国家单位的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政策限制,使国有林场在发展上无所适从,陷入两难境地。如按企业化运作,靠采伐木材维持生计,既受到资源条件的约束,又受国家采伐限额的限制;如按事业化经营,又没有经费的来源,许多国有林场常常为了养活职工、管护好林木而疲于奔命,无力培育和经营森林。一部分林场还要靠砍伐所剩无几的可采资源,甚至砍伐未成熟的中龄林来维持生计。国有林场这种企不企、事不事、工不工、农不农的性质和定性,以及与之伴随的一些政策、制度,既不符合国有林场现今发展变化的要求,也不符合经营森林的长周期和连续性特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相适应,这是束缚国有林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根本性质的问题。
《绿色中国》:依你在基层工作几十年的经验,你觉得应该如何办?
田局长:集体林改了,国有林也必须改。我有个大胆的设想,就是以工龄换林地,破解国有林难题。就是像当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把山林分给职工,按照工龄年限的长短,确定应得林地的大小,一次性工龄买断,企业从此不再负担职工的工资。让职工冲出现有体制的束缚,去走一条自我生存、自我奋斗、自我发展的改革之路。
《绿色中国》:这样做的好处体现在哪些方面?
田局长: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彻底砸碎了几十年来制约林业发展的大锅饭、铁饭碗。借助国家有利政策,积极调整森林、林地、林木三权流转问题,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二是解决了职工再就业。通过以工龄换林地,职工享有自己林地的经营权,他们会利用地缘资源的优势,办家庭养殖场等,使下岗的职工重新上岗,家家有产业,人人有活干,这样稳定人心,杜绝了上访告状。三是解除了企业资金危困。以工龄换林地,做一次性工龄买断,企业不再负责职工工资,大大减轻了负担。就宾县来说,仅此一项开支,一年就节约资金几千万元,企业甩掉了包袱,可以轻装上阵。四是有利于遏制国土林地资源流失。宾县在建国初期,国有林地14.8万公顷,到上个世纪90年代,总量减少了13.3万亩。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为主要的因素是水土流失。过去由于过量采伐,导致了很多荒山秃岭,经暴雨肆虐后造成很多沟壑,吞食很多林地,再加上管理不善,农民不断地开垦荒地,致使国有林地逐年削减。以工龄换林地,把国有林地承包给职工,他们会视林地为命根子,用心管护,珍爱有加,哪里需要栽树,那里需要孕育,他们都会及时去做。长久下去,生态和环境也会随之好起来,哪种蚕食侵占林地的现象也会自然消失。五是有利于控制林地超采乱伐。从整个黑龙江省来看,20世纪70年代,由于政策误导,对于国家森林没有计划地乱砍乱伐,使生态受到严重破坏,可用成熟林越来越少。到目前,我省的森林资源幼、中龄面积分别占用材林的83.7%和75.3%,成熟林面积仅是用材林的7.9%和11.8%。我们宾县的用材林更是少得可怜,有40%的国有林场已资源枯竭,无木可采。林场为了企业的生存和职工的生活需要,不得不在中龄林中开采。若以工龄换林地,林地划分给职工,木材的长势达不到开采的标准,他们决不去开采。因为职工要的是木材价值,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六是有利于森林管护。过去重国营轻集体忽视个人,所有制结构单一。从林地所有权上看,国有比例过大, 管护上形成林业专业部门主管,由于林业的山区面积广,专业部门无法面面俱到,乱砍滥伐时有发生,畜牧、放牧遍布林地。以工龄换林地,全民大联防,形成国有、集体、个人一起管,联成网络,使森林管护更能一步到位。七是有利于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以工龄换林地,把国有制改为民营制,能大大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使他们享有自己的林地经营权。由于森林的一草一木都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挂钩,对于防火、病虫害防治将会更加重视,方法措施会更加到位。
《绿色中国》:这些想法倒很奇特,你认为实施起来难度大吗?
田局长:我觉得不大。以宾县为例,现有10个国有林场,各场部的人、林地都不动。每个林场拿出商品林的10%,足以养活10%的职工。按照林地、林木的价值,实施公平、公开、公正地运作。林地承包期定为50年,经营权可以自由流转,享有继承权,林地自主经营、自主管护、分户采伐。在操作上可坚持以下原则:首先应该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来实施,把握好中央出台的五项原则。也就是说以工龄换林地只是承包林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林地产权转让,决不能改变林地的性质,承包后不能改变林地的用途,不能去开荒种地,破坏生态和环境。另外,还可以制订一些相关措施,来加以限制。
《绿色中国》:采取以工龄换林地的做法,就是让林业所有的职工下岗,那么木材的生长周期长,短时间得不了效益,职工的生活怎么办?
田局长:职工分到山林,如鱼得水,就会变成金山、银山。他们可以利用林冠下的空地,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我们这里有许多成功的先例。如附近二龙山的北药开发后,五味子获得了很大成功。五户承包了盘道岭山沟,年创效益十几万元;万人欢林场的柳编工艺品、柳条篮、篱笆墙等,不仅在国内销路很旺,而且还打入了国际市场;青阳林场的养殖业也很好,他们在林中经营的蜜蜂、猪、鸡、牛等都获得了巨大的效益。事实证明,利用资源和地理的优势,职工在短时间内就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绿色中国》:国有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需要出台许多配套的政策和措施。
田局长:是的。比如,要尽快建起国家林价制度评估机制,改变林地无价、森林无价、森林生态效益无价的现状;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林木资源评估管理体系,变森林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林地及附属物使用权的流转制度,对流转的范围、方式和年限等做出具体规定,以规范林木、林地的流转程序,从而实现森林管理多元化,等等。
《绿色中国》:你对你这样的想法抱有什么样的希望?
田局长:任何改革设想都需要通过实践检验,通过改革去不断完善和充实。我希望国家把宾县作为“以工龄换林地”试点县。我不需要国家一分钱,只需三到五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我坚信这个国有林改革方案,能使林业活起来,企业兴起来,职工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