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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5年起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现在全国性商业银行都已发行金融IC卡,但均未大范围发行,距离2015年只有1年多时间,地方性商业银行、农信社大都开始金融IC卡发行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