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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我国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简易程序,其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部分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采取简便方式进行审理。这样既可以使案件繁简分流,有利于及时惩罚犯罪分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庭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强化庭审功能,确保司法公正。本文旨在对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价值之间的关系作初步探析,并从立法方面进一步剖析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