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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解决生态环境纠纷、维护环境正义的最终保障。司法对生态环境建设的保障,主要体现于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制裁,对被侵权者的司法救济,对环境法律实施问题的司法解释。环境司法化有助于统一执法标准,加强环境执法。环境司法专业化需要从两方面构建:审判机构的专业化与审判制度的专业化。审判机构的专业化即建立专业化的环境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基层环境派出法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审判制度的专业化即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益诉讼制度、证据制度、权限范围等其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