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着眼于贪污贿赂犯罪所发生的具体领域,应针对商业活动的固有规律和内在特质,对贪污贿赂犯罪语境中的"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扩张解释,凡是对商业活动中交易机会的选择和交易条件的形成发生实质性影响的行为,均可视为"利用职务之便",并以此为标准确定"利用职务之便"的缘由、时机和方式,防止刑事法律制度对商事惯例和商事规则的过度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