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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效抓手和有力举措。“十三五”以来,我们在河湖水系连通、湿地保护与修复、物种保护与生物资源养护、生态调度、过鱼设施设计建设、人工增殖放流、实行禁渔制度、小流域治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生态修复实践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