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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义问题始终是政治哲学与政治实践的中心问题。政府问责不仅是我国建设责任政府的关键,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我国政府问责制建设带有一定的滞后性,出现了诸如政府责任缺乏明确界定、政府权力缺乏刚性约束、对政府官员失责违规行为缺乏有效追惩以及问责主体单一等问题。因此,必须通过明确责任、构建多元问责主体、公开政务、扩大公民参与等制度的建设,使我国的政府问责得以制度化和长效化,进而在制度上确保社会主义政治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