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准确把握文化发展基本规律,准确把握文化与科技、金融等资源要素的紧密联系,按照通盘谋划、整合资源、借力打力的策略,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文化与金融以及文化内部资源的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
当今时代,科技正日益广泛、深刻、全面地渗透到文化领域,文化和科技紧密融合,创意与创新水乳交融,极大地改变着文化生产、交流与传承范式,不断形成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新范式。近年来,湖南在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过程中,深刻认识到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现实价值,并在文化发展实践中大力提升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科技含量,用科技手段增强文艺创作的感染力,以科技成果培育新兴的文化业态。
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规划融合是起点。近年来,湖南在推进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方面,一直比较注意在规划层面强化两者的融合发展。为实现文化方面战略目标,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创新型湖南建设实施纲要》,在规划中把文化创意产业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加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贴息力度,扶持文化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与科技创新的联谊联姻。
文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层面的融合,乃最根本的融合。文化产业如能引入科技元素、借助科技力量,一定能迅速发展并产生巨大效应,形成产业规模并占领市场制高点。如湖南的动漫产业,借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东风,完成了产业转型升级并焕发出勃勃生机。2012年,湖南制作动画片15部、1345集,制作动漫电影6部,动漫图书销售461万册,新媒体动漫作品超过7万件,作品累计下载次数突破5000万次,动漫总产值约7亿元。湖南动漫产业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来势之好,主要得益于立足产业发展,通过科技改造和提升文化产业,从而形成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井喷”效应。
文化与科技创新机制层面的融合,能解决融合的手段与动力问题。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机制,加快构建技术先进的文化传播渠道。当前湖南越来越多的文化产业与企业,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与民间资本,在增强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夯实文化发展后劲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未来推进湖南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需要综合利用行政调节和市场手段,加快形成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的机制。
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作为最有活力的发展方向,在其初创和成长阶段,特别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政策层面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要完善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税收、金融、土地、工商等优惠政策,搭建投融资、版权交易、中介服务、展览展示等四大文化创新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文化科技创新资源系统,为文化产业加速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完备的配套政策支撑,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归结到底靠人才的融合。文化与科技融合,既是文化专才学习吸收新兴技术的过程,更是科技人才拓展文化发展空间的过程。近年来,湖南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了大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科技人才投身文化建设。抓好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能够引领文化科技创新的专门人才,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汇聚智力资源。
推进文化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
金融支持不足、资金短缺一直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必不可少。促进金融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结合,不仅有利于扩展金融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更可以激发更多的创新活力。
上市是企业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融资主渠道。湖南省文化企业已有中南传媒、天舟文化等企业上市,上市企业对形成文化产业高地、展示湖南形象、激发产业活力、提升区域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因此,在原有上市企业的基础上,要着力培育文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加快企业股改步伐;要多管齐下,拓宽企业上市渠道,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
依靠湖南文化产业龙头企业优势,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加强资本运作,推动优势产业跨区域、跨行业发展与并购重组。通过整合湖南广播影视资源,积极推动湖南广电、中南传媒与动漫、演艺产业的强强联合。在此基础上,打造湖南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四大优势产业领域的航母。为鼓励和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上市公司增资配股、定向增发,地方政府和金融主管部门可以给予政策倾斜或提高审批效率;本土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同时积极引进风险投资的战略投资者。
促进文化企业与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合作。在文化产业领域,湖南已经取得农行、国开行共220亿元授信,但这对于龙头企业的跨区域发展、跨行业整合远远不够。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与大型银行的合作,为大额资金融资构建后盾。比如支持广播影视业的“影像中国”数字出版及交易系统、长沙地铁及城铁数字多媒体网络建设和张家界国际影视文化城项目的建设;支持琴岛演艺在全国范围内的跨区域经营,扩大湖南演艺行业的影响力;支持湖南宏梦卡通走出长沙,实现从动漫制作到发行、动漫产品销售和产业园区建设的多元化动漫产业集团。
挖掘本土信托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优势。信托具有融资与产业投资的双重功能,并且融资规模大、期限长,这是银行和其他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同时,湖南文化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盈利能力强、现金流充裕的优势。截至2012年7月底,单湖南省建设银行一家就对全省文化产业客户签约综合授信金额超过320亿元。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湖南信托的优势,发行结构化的大型文化产业信托基金,投资于龙头企业,支持其重大项目的融资。 鼓励本土银行机构支持文化企业融资。长沙银行上市进程加快、华融湘江银行的成功挂牌、吉祥保险的成立、农信社的顺利重组以及村镇银行的蓬勃兴起,标志着湖南金融迈上新台阶。在此背景下,应尽全力挖掘湖南金融资源,积极引导本土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放贷,积极引导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以及各城市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型文化企业。鼓励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信贷投放,并鼓励银行与企业达成合作伙伴,从而推动湖南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创新与机制创新。目前,湖南金融机构基本健全,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十四家股份制银行和三大政策性银行在湖南均有分支机构,并具有实力雄厚、信誉度高、分支范围广的特点,能够为分散在湖南各个县市的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文化企业,提供个性化甚至是定制化的资金融通服务;积极引导担保公司开展文化产业领域的担保业务、再担保和联合担保业务。推动银行监管差异化,金融监管部门可比照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从拨备计提标准、风险容忍度、不良资产核销以及信贷人员尽职免责等监管要求方面对文化产业有所倾斜,提高银行对文化产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推进文化资源内部要素融合发展
文化发展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与社会其他系统要素进行互动与融合,从而不断地获取与整合资源,促进文化自身快速发展。文化发展除了要融合科技、金融等社会系统要素以外,还需要实现文化自身内部资源之间的融合。实现文化内部资源要素之间融合发展,要依据消费需求提供差异化文化产品,要整合文化内容创作与传播途径,要推进文化发展多元力量的汇集。
一是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当前,虽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应采取不同的改革路径,但立足资源互用、准则框定、机制借鉴层面,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推进文化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十分重要。各级地方政府应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放在同样的地位来看待,将覆盖全社会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建设与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统一起来,整体规划、协同发展。
二是促进文化人才、产权、资金、中介等要素市场均衡发展。目前,湖南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市场化程度非常低,文化要素市场如文化人才市场、产权市场、资金市场、中介市场等尚未建立,文化资源在市场中不能实现有效配置。要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必须以发展文化要素市场为重点,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促进文化市场各部分的全面发展,使文化市场成为连接文化产业与文化消费的基本纽带。
三是推进文化内容与文化传播途径联动发展。内容是文化产业的内核,但文化产业需要传播的载体、渠道和终端。从内容生产体系看,文化产业行业包括影视制作、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动漫游戏等;从文化传播渠道看,文化产业主要有出版物发行、广电传输网络、电影院线和文艺演出等类别。相对于较完备的内容生产体系,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传播渠道较为分散、画地为牢、不够完整,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和体系建设的“短板”。
四是实现文化企业、产业、园区、集群聚合发展。文化产业集群是指相互关联的多个文化企业,在一定区域集聚形成文化产业的互补与合作,从而产生孵化效应和整体辐射力的文化企业群。不同文化企业集聚,沿文化产业链上、中、下游分布,分担文化产品从创意、生产、销售到再开发等环节的任务,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形成强大的规模经济。文化产业集群实际上是把文化产业要素与区域经济有效结合起来,形成的一种有效的生产组织方式,是文化产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
五是整合政府文化管理多部门的力量。政府文化事务管理,主要是通过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管理社会公共文化事务,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当前,政府文化管理部门数量较多、分工较细,尽管基层都组建了文广新局统一机构,但实际上还仍然存在不同程度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弊端。如网络文化管理,就涉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这种力量分散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阻碍了文化资源统一配置,不利于文化行政管理能力与绩效的提高。
六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文化的发展与繁荣需要广大人民的自觉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才能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反之,文化发展就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文化馆、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资助公益性的文化创作、演出、展览、交流、节庆、网络文化内容等项目。同时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各展所长,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独特作用,共同推动文化建设。
责编/严俊(见习) 美编/李祥峰
积极推进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
当今时代,科技正日益广泛、深刻、全面地渗透到文化领域,文化和科技紧密融合,创意与创新水乳交融,极大地改变着文化生产、交流与传承范式,不断形成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新范式。近年来,湖南在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过程中,深刻认识到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现实价值,并在文化发展实践中大力提升文化企业装备水平和文化产品科技含量,用科技手段增强文艺创作的感染力,以科技成果培育新兴的文化业态。
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规划融合是起点。近年来,湖南在推进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方面,一直比较注意在规划层面强化两者的融合发展。为实现文化方面战略目标,湖南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创新型湖南建设实施纲要》,在规划中把文化创意产业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加大税收优惠和财政贴息力度,扶持文化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与科技创新的联谊联姻。
文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层面的融合,乃最根本的融合。文化产业如能引入科技元素、借助科技力量,一定能迅速发展并产生巨大效应,形成产业规模并占领市场制高点。如湖南的动漫产业,借着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东风,完成了产业转型升级并焕发出勃勃生机。2012年,湖南制作动画片15部、1345集,制作动漫电影6部,动漫图书销售461万册,新媒体动漫作品超过7万件,作品累计下载次数突破5000万次,动漫总产值约7亿元。湖南动漫产业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来势之好,主要得益于立足产业发展,通过科技改造和提升文化产业,从而形成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井喷”效应。
文化与科技创新机制层面的融合,能解决融合的手段与动力问题。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机制,加快构建技术先进的文化传播渠道。当前湖南越来越多的文化产业与企业,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与民间资本,在增强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夯实文化发展后劲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未来推进湖南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需要综合利用行政调节和市场手段,加快形成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的机制。
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作为最有活力的发展方向,在其初创和成长阶段,特别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政策层面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要完善促进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的税收、金融、土地、工商等优惠政策,搭建投融资、版权交易、中介服务、展览展示等四大文化创新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文化科技创新资源系统,为文化产业加速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完备的配套政策支撑,为文化科技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文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归结到底靠人才的融合。文化与科技融合,既是文化专才学习吸收新兴技术的过程,更是科技人才拓展文化发展空间的过程。近年来,湖南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了大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科技人才投身文化建设。抓好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能够引领文化科技创新的专门人才,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汇聚智力资源。
推进文化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
金融支持不足、资金短缺一直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必不可少。促进金融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结合,不仅有利于扩展金融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更可以激发更多的创新活力。
上市是企业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融资主渠道。湖南省文化企业已有中南传媒、天舟文化等企业上市,上市企业对形成文化产业高地、展示湖南形象、激发产业活力、提升区域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因此,在原有上市企业的基础上,要着力培育文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加快企业股改步伐;要多管齐下,拓宽企业上市渠道,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
依靠湖南文化产业龙头企业优势,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加强资本运作,推动优势产业跨区域、跨行业发展与并购重组。通过整合湖南广播影视资源,积极推动湖南广电、中南传媒与动漫、演艺产业的强强联合。在此基础上,打造湖南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四大优势产业领域的航母。为鼓励和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上市公司增资配股、定向增发,地方政府和金融主管部门可以给予政策倾斜或提高审批效率;本土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同时积极引进风险投资的战略投资者。
促进文化企业与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合作。在文化产业领域,湖南已经取得农行、国开行共220亿元授信,但这对于龙头企业的跨区域发展、跨行业整合远远不够。因此,应当进一步加强与大型银行的合作,为大额资金融资构建后盾。比如支持广播影视业的“影像中国”数字出版及交易系统、长沙地铁及城铁数字多媒体网络建设和张家界国际影视文化城项目的建设;支持琴岛演艺在全国范围内的跨区域经营,扩大湖南演艺行业的影响力;支持湖南宏梦卡通走出长沙,实现从动漫制作到发行、动漫产品销售和产业园区建设的多元化动漫产业集团。
挖掘本土信托对文化产业的投资优势。信托具有融资与产业投资的双重功能,并且融资规模大、期限长,这是银行和其他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同时,湖南文化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盈利能力强、现金流充裕的优势。截至2012年7月底,单湖南省建设银行一家就对全省文化产业客户签约综合授信金额超过320亿元。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必须充分利用湖南信托的优势,发行结构化的大型文化产业信托基金,投资于龙头企业,支持其重大项目的融资。 鼓励本土银行机构支持文化企业融资。长沙银行上市进程加快、华融湘江银行的成功挂牌、吉祥保险的成立、农信社的顺利重组以及村镇银行的蓬勃兴起,标志着湖南金融迈上新台阶。在此背景下,应尽全力挖掘湖南金融资源,积极引导本土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放贷,积极引导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以及各城市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型文化企业。鼓励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信贷投放,并鼓励银行与企业达成合作伙伴,从而推动湖南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创新与机制创新。目前,湖南金融机构基本健全,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十四家股份制银行和三大政策性银行在湖南均有分支机构,并具有实力雄厚、信誉度高、分支范围广的特点,能够为分散在湖南各个县市的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文化企业,提供个性化甚至是定制化的资金融通服务;积极引导担保公司开展文化产业领域的担保业务、再担保和联合担保业务。推动银行监管差异化,金融监管部门可比照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从拨备计提标准、风险容忍度、不良资产核销以及信贷人员尽职免责等监管要求方面对文化产业有所倾斜,提高银行对文化产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推进文化资源内部要素融合发展
文化发展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需要与社会其他系统要素进行互动与融合,从而不断地获取与整合资源,促进文化自身快速发展。文化发展除了要融合科技、金融等社会系统要素以外,还需要实现文化自身内部资源之间的融合。实现文化内部资源要素之间融合发展,要依据消费需求提供差异化文化产品,要整合文化内容创作与传播途径,要推进文化发展多元力量的汇集。
一是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当前,虽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应采取不同的改革路径,但立足资源互用、准则框定、机制借鉴层面,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推进文化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十分重要。各级地方政府应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放在同样的地位来看待,将覆盖全社会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建设与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统一起来,整体规划、协同发展。
二是促进文化人才、产权、资金、中介等要素市场均衡发展。目前,湖南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市场化程度非常低,文化要素市场如文化人才市场、产权市场、资金市场、中介市场等尚未建立,文化资源在市场中不能实现有效配置。要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必须以发展文化要素市场为重点,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促进文化市场各部分的全面发展,使文化市场成为连接文化产业与文化消费的基本纽带。
三是推进文化内容与文化传播途径联动发展。内容是文化产业的内核,但文化产业需要传播的载体、渠道和终端。从内容生产体系看,文化产业行业包括影视制作、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动漫游戏等;从文化传播渠道看,文化产业主要有出版物发行、广电传输网络、电影院线和文艺演出等类别。相对于较完备的内容生产体系,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传播渠道较为分散、画地为牢、不够完整,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和体系建设的“短板”。
四是实现文化企业、产业、园区、集群聚合发展。文化产业集群是指相互关联的多个文化企业,在一定区域集聚形成文化产业的互补与合作,从而产生孵化效应和整体辐射力的文化企业群。不同文化企业集聚,沿文化产业链上、中、下游分布,分担文化产品从创意、生产、销售到再开发等环节的任务,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形成强大的规模经济。文化产业集群实际上是把文化产业要素与区域经济有效结合起来,形成的一种有效的生产组织方式,是文化产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重要标志。
五是整合政府文化管理多部门的力量。政府文化事务管理,主要是通过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管理社会公共文化事务,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当前,政府文化管理部门数量较多、分工较细,尽管基层都组建了文广新局统一机构,但实际上还仍然存在不同程度政出多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弊端。如网络文化管理,就涉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这种力量分散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阻碍了文化资源统一配置,不利于文化行政管理能力与绩效的提高。
六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文化的发展与繁荣需要广大人民的自觉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才能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反之,文化发展就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文化馆、博物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及资助公益性的文化创作、演出、展览、交流、节庆、网络文化内容等项目。同时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各展所长,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独特作用,共同推动文化建设。
责编/严俊(见习)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