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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1995年8月以劳部发〔1995〕320号文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海洋石油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作了以下批复:(一)海上采油、钻井、确舶拖运、物探、工程船队、导航定位台站,以及属于海上队伍的两栖作业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中:采油(气)、钻井队伍按固定倒班为周期,其他海上队伍分别按月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海上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