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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是鲁迅与胡风、聂绀弩、萧军等几个人自办的刊物。
胡风说:“一天,鲁迅告诉我,萧军和聂绀弩都写信给他,要出刊物,他觉得这样会分散力量,办不好;不如以我为中心合出一个,我告诉了萧和聂,他们也都同意了。拟刊名的时候,鲁迅提出了《闹钟》,我提出了《海燕》,他马上同意用《海燕》。下一次我去时,他把写好了的‘海燕’两个字交给了我。” (《胡风回忆录》)编辑工作是以胡风为主进行的。聂绀弩回忆:他在离开《中华日报》时,报馆欠他一笔稿费。后来给了一部分,其余部分答应承印他的书刊时不要钱,以作抵。他答应了。“那时候,在鲁迅先生的倡议和全力支持下,我们编辑了《海燕》。”“我们连一点经费都没有,正愁无力付印,这一下有了出版印刷的地方了。《海燕》的一应杂务:校对、排版等等都由我承担,对外算是我主编。”(季强:《聂绀弩谈〈动向〉和〈海燕〉》)萧军说:“印刷费用的来源,鲁迅先生可能是出十元,瞿秋白的稿费(他已去苏区了,无法邮寄)有十几元,其余大家三元、五元又凑了一些。”(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萧军谈〈译文〉〈作家〉〈海燕〉和〈鲁迅先生纪念集〉等》)
1936年1月,《海燕》在上海创刊。创刊号封面,鲁迅题写的刊名与巴比塞的半身侧像互为映衬,简洁大方。内文有鲁迅的小说《出关》、杂文《“题未定”草》(六至七)、《文人比较学》、《大小奇迹》以及奚如的《在塘沽》、田军(萧军)的《大连丸上》、萧红的《访问》、胡风的《文艺界的风习一景》等作品。另有陈节(瞿秋白)译高尔基的《论白党侨民的文学》。
《海燕》在形式上与当时别的刊物有两点不同:一是正文不采用通行的竖排,而改为横排。因为工人不习惯横排,费力费时,排字费得增加百分之二十。《海燕》还是决然采取了这项革新措施。一是全部采用小字号。这主要是想多给读者一点东西。因为同样的篇幅,用新五号和六号,可以多容纳三分之一的内容。
第一期问世的当天就在四马路卖光了。鲁迅很高兴。1935年1月19日鲁迅日记:“晚同广平携海婴往梁园夜饭,并邀萧军等,共十一人。《海燕》第一期出版,即日售尽两千部。”这是庆功的聚餐。接着,大家组织第二期稿件。
《海燕》当时是作为合法刊物出版的。聂绀弩说,照当局规定,“一定要有发行人和地址,要交给法院的。我们当时拿不出一个人来,第一期就写了一个假的发行人和地址,是我搞的。出版后,法院到卖书书店来说人和地址都是假的,下次出版要真的人和地址,否则不准出”。(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胡风回忆:第一期的版权页,编辑人“用了一个史青文的假名字,后者只印了一个空头的‘海燕文艺社’。总代售印了‘群众图书公司’,那是曹聚仁教授办的,当是聂绀弩事先和他讲好了的。出版后,国民党就向书店找编辑人和出版人了。聂找了曹聚仁,曹愿意当出版人负法律责任”。(《胡风回忆录》)
聂绀弩的说法有所不同,他在《论乌鸦》中记述:“一晚,我走到曹聚仁先生的住处附近,忽然想起他的住址本来是公开的;他自己就在办刊物,当一个文艺刊物的发行,在他理解刊物性质的人,该不会认为怎么危险,于是鬼使神差,立刻去拜访他。他答应了,并且谈得很相洽,我一面兴高采烈的通知鲁迅他们,一面就在刊物上印上‘发行人曹聚仁’字样。”写这段文字的时间是1946年,三十年后的回忆大同小异:两人入座之后,“我就问曹:‘你做发行人行吗?’谈了半天,最后曹聚仁没有直接说不行,也没有明确说可以,分手时我以为是答应了,于是第二期我就写上了曹聚仁的名字和他家的地址”。(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不论是胡风说的“曹聚仁愿意”,还是聂绀弩说的他“以为曹聚仁答应了”,2月20日出版的第二期印上了“发行人曹聚仁”,这是今天存世的第二期《海燕》藏品中有案可查的事实。(不过,当年的第二期中也有版权页上为“发行人张仲名”的一种,很可能是《海燕》第二期3月1日再版时,将“曹聚仁”改为“张仲名”的。)第二期一出版就风波迅起。
曹聚仁对将他列为发行人、名字印在杂志上大为恼火。聂绀弩说:“我到书店一看,只见曹聚仁在书店里一本本的把自己的名字画去了,并质问我:‘你为什么不经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名字印上去’。”(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曹聚仁不仅要求把他的名字勾掉,还在2月19日、20日连续两天给鲁迅写信剖白。鲁迅日记1936年2月20日记:“得曹聚仁信,即复。”21日记:“得曹聚仁信,即复。”但现存的鲁迅书信中仅有21日对曹聚仁的回复,信中说:
奉惠函后,記得昨曾答复一信,顷又得十九日手书,蒙以详情见告。我看这不过是一点小事情,一过也就罢了。
我不会误会先生。自己年纪大了,但也曾年青过,所以明白青年的不顾前后,激烈的热情,也了解中年的怀着同情,却又不能不有所顾虑的苦心孤诣。现在的许多论客,多说我会发脾气,其实我觉得自己倒是从来没有因为一点小事情,就成友或成仇的人。我还不少几十年的老朋友,要点就在彼此略小节而取其大。
《海燕》虽然是文艺刊物,但我看前途的荆棘是很多的,大原因并不在内容,而在作者。说内容没有什么,就可以平安,那是不能求之于现在的中国的事。其实,捕房的特别注意这刊物,是大有可笑的理由的。
鲁迅对曹聚仁的退缩态度应该说还是有一定的谅解的。没有想到的是,2月22日《申报》广告版(第五版)又登出了《曹聚仁否认海燕发行人启事》,曹公开申明《海燕》窃取了他的名字。全文如下:
旬日以前,聚仁以群众杂志公司代售各种刊物,须有切实负责人出面以明责任;因商请海燕社来店接洽人聂绀弩先生,推定负责人填写登记表向当局登记。忽一日,聂先生来舍,留条请聚仁为发行人,聚仁当即去函拒绝,乃第二期海燕底页仍刊有“发行人曹聚仁”字样,聚仁既非该社社员,不敢掠人之美,特此郑重否认。
聂绀弩说:“曹聚仁后来又去告到法院,他脱了身了。结果法院对我起诉,对书店说,要聂绀弩在几月几日到法院听候审判,我当然不去,当时我住在租界里,如果到法院那边即华界去,就可能回不来了。结果对我缺席审判,罚款五十元。我当然没有去交款。我估计如果真正找一个发行人,《海燕》还可以搞下去的。当时萧军特别表示不要弄了,后来就不弄了。”(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2月29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以“一、抨击本党外交政策;二、宣传普罗文化;三、鼓吹人民政府”等罪名,查禁《海燕》。
胡风说:他(指曹聚仁——引者)“见到国民党官就把他知道的《海燕》的情况全部说了,并声明悔过,决不做《海燕》的发行人。他安然无恙,照旧当教授,但《海燕》不得不停止了唱歌和呼吸了。”(《胡风回忆录》)
查禁当天,鲁迅致杨霁云信:《海燕》“现已以‘共’字罪被禁”。同日,另致曹靖华信:“《海燕》已以重罪被禁止,续出与否不一定。一到此境,假好人露真相,代售处赖钱,真是百感交集。”
这年十月出版的《作家》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有鲁迅的《半夏小集》,文中之五是一段对话:
A:B,我们当你是一个可靠的好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了你。你怎么竟向敌人告密去了?
B:岂有此理!怎么是告密!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
A: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
B:什么话!我一生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
胡风认为B的原型就是曹聚仁,说:鲁迅信中说“他了解曹的‘不能不有所顾虑的苦心孤诣’。这‘苦心孤诣’的意思并不简单。把它当作‘安抚’也可以,当作不得已的讽刺话看也可以”。(《胡风回忆录》)
胡风说:“一天,鲁迅告诉我,萧军和聂绀弩都写信给他,要出刊物,他觉得这样会分散力量,办不好;不如以我为中心合出一个,我告诉了萧和聂,他们也都同意了。拟刊名的时候,鲁迅提出了《闹钟》,我提出了《海燕》,他马上同意用《海燕》。下一次我去时,他把写好了的‘海燕’两个字交给了我。” (《胡风回忆录》)编辑工作是以胡风为主进行的。聂绀弩回忆:他在离开《中华日报》时,报馆欠他一笔稿费。后来给了一部分,其余部分答应承印他的书刊时不要钱,以作抵。他答应了。“那时候,在鲁迅先生的倡议和全力支持下,我们编辑了《海燕》。”“我们连一点经费都没有,正愁无力付印,这一下有了出版印刷的地方了。《海燕》的一应杂务:校对、排版等等都由我承担,对外算是我主编。”(季强:《聂绀弩谈〈动向〉和〈海燕〉》)萧军说:“印刷费用的来源,鲁迅先生可能是出十元,瞿秋白的稿费(他已去苏区了,无法邮寄)有十几元,其余大家三元、五元又凑了一些。”(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萧军谈〈译文〉〈作家〉〈海燕〉和〈鲁迅先生纪念集〉等》)
1936年1月,《海燕》在上海创刊。创刊号封面,鲁迅题写的刊名与巴比塞的半身侧像互为映衬,简洁大方。内文有鲁迅的小说《出关》、杂文《“题未定”草》(六至七)、《文人比较学》、《大小奇迹》以及奚如的《在塘沽》、田军(萧军)的《大连丸上》、萧红的《访问》、胡风的《文艺界的风习一景》等作品。另有陈节(瞿秋白)译高尔基的《论白党侨民的文学》。
《海燕》在形式上与当时别的刊物有两点不同:一是正文不采用通行的竖排,而改为横排。因为工人不习惯横排,费力费时,排字费得增加百分之二十。《海燕》还是决然采取了这项革新措施。一是全部采用小字号。这主要是想多给读者一点东西。因为同样的篇幅,用新五号和六号,可以多容纳三分之一的内容。
第一期问世的当天就在四马路卖光了。鲁迅很高兴。1935年1月19日鲁迅日记:“晚同广平携海婴往梁园夜饭,并邀萧军等,共十一人。《海燕》第一期出版,即日售尽两千部。”这是庆功的聚餐。接着,大家组织第二期稿件。
《海燕》当时是作为合法刊物出版的。聂绀弩说,照当局规定,“一定要有发行人和地址,要交给法院的。我们当时拿不出一个人来,第一期就写了一个假的发行人和地址,是我搞的。出版后,法院到卖书书店来说人和地址都是假的,下次出版要真的人和地址,否则不准出”。(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胡风回忆:第一期的版权页,编辑人“用了一个史青文的假名字,后者只印了一个空头的‘海燕文艺社’。总代售印了‘群众图书公司’,那是曹聚仁教授办的,当是聂绀弩事先和他讲好了的。出版后,国民党就向书店找编辑人和出版人了。聂找了曹聚仁,曹愿意当出版人负法律责任”。(《胡风回忆录》)
聂绀弩的说法有所不同,他在《论乌鸦》中记述:“一晚,我走到曹聚仁先生的住处附近,忽然想起他的住址本来是公开的;他自己就在办刊物,当一个文艺刊物的发行,在他理解刊物性质的人,该不会认为怎么危险,于是鬼使神差,立刻去拜访他。他答应了,并且谈得很相洽,我一面兴高采烈的通知鲁迅他们,一面就在刊物上印上‘发行人曹聚仁’字样。”写这段文字的时间是1946年,三十年后的回忆大同小异:两人入座之后,“我就问曹:‘你做发行人行吗?’谈了半天,最后曹聚仁没有直接说不行,也没有明确说可以,分手时我以为是答应了,于是第二期我就写上了曹聚仁的名字和他家的地址”。(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不论是胡风说的“曹聚仁愿意”,还是聂绀弩说的他“以为曹聚仁答应了”,2月20日出版的第二期印上了“发行人曹聚仁”,这是今天存世的第二期《海燕》藏品中有案可查的事实。(不过,当年的第二期中也有版权页上为“发行人张仲名”的一种,很可能是《海燕》第二期3月1日再版时,将“曹聚仁”改为“张仲名”的。)第二期一出版就风波迅起。
曹聚仁对将他列为发行人、名字印在杂志上大为恼火。聂绀弩说:“我到书店一看,只见曹聚仁在书店里一本本的把自己的名字画去了,并质问我:‘你为什么不经我的同意,就把我的名字印上去’。”(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曹聚仁不仅要求把他的名字勾掉,还在2月19日、20日连续两天给鲁迅写信剖白。鲁迅日记1936年2月20日记:“得曹聚仁信,即复。”21日记:“得曹聚仁信,即复。”但现存的鲁迅书信中仅有21日对曹聚仁的回复,信中说:
奉惠函后,記得昨曾答复一信,顷又得十九日手书,蒙以详情见告。我看这不过是一点小事情,一过也就罢了。
我不会误会先生。自己年纪大了,但也曾年青过,所以明白青年的不顾前后,激烈的热情,也了解中年的怀着同情,却又不能不有所顾虑的苦心孤诣。现在的许多论客,多说我会发脾气,其实我觉得自己倒是从来没有因为一点小事情,就成友或成仇的人。我还不少几十年的老朋友,要点就在彼此略小节而取其大。
《海燕》虽然是文艺刊物,但我看前途的荆棘是很多的,大原因并不在内容,而在作者。说内容没有什么,就可以平安,那是不能求之于现在的中国的事。其实,捕房的特别注意这刊物,是大有可笑的理由的。
鲁迅对曹聚仁的退缩态度应该说还是有一定的谅解的。没有想到的是,2月22日《申报》广告版(第五版)又登出了《曹聚仁否认海燕发行人启事》,曹公开申明《海燕》窃取了他的名字。全文如下:
旬日以前,聚仁以群众杂志公司代售各种刊物,须有切实负责人出面以明责任;因商请海燕社来店接洽人聂绀弩先生,推定负责人填写登记表向当局登记。忽一日,聂先生来舍,留条请聚仁为发行人,聚仁当即去函拒绝,乃第二期海燕底页仍刊有“发行人曹聚仁”字样,聚仁既非该社社员,不敢掠人之美,特此郑重否认。
聂绀弩说:“曹聚仁后来又去告到法院,他脱了身了。结果法院对我起诉,对书店说,要聂绀弩在几月几日到法院听候审判,我当然不去,当时我住在租界里,如果到法院那边即华界去,就可能回不来了。结果对我缺席审判,罚款五十元。我当然没有去交款。我估计如果真正找一个发行人,《海燕》还可以搞下去的。当时萧军特别表示不要弄了,后来就不弄了。”(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聂绀弩谈“大众语”和“旧形式的采用”的讨论和〈海燕〉停刊等》)
2月29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以“一、抨击本党外交政策;二、宣传普罗文化;三、鼓吹人民政府”等罪名,查禁《海燕》。
胡风说:他(指曹聚仁——引者)“见到国民党官就把他知道的《海燕》的情况全部说了,并声明悔过,决不做《海燕》的发行人。他安然无恙,照旧当教授,但《海燕》不得不停止了唱歌和呼吸了。”(《胡风回忆录》)
查禁当天,鲁迅致杨霁云信:《海燕》“现已以‘共’字罪被禁”。同日,另致曹靖华信:“《海燕》已以重罪被禁止,续出与否不一定。一到此境,假好人露真相,代售处赖钱,真是百感交集。”
这年十月出版的《作家》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有鲁迅的《半夏小集》,文中之五是一段对话:
A:B,我们当你是一个可靠的好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了你。你怎么竟向敌人告密去了?
B:岂有此理!怎么是告密!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
A: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
B:什么话!我一生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
胡风认为B的原型就是曹聚仁,说:鲁迅信中说“他了解曹的‘不能不有所顾虑的苦心孤诣’。这‘苦心孤诣’的意思并不简单。把它当作‘安抚’也可以,当作不得已的讽刺话看也可以”。(《胡风回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