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未决羁押与对已决罪犯的行刑性质完全不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羁押措施的适用具有普遍性。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当尽量减少羁押,扩大保释的适用,实行"不捕直诉",并增加规定其它具有特殊预防作用的处遇措施。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改革我国的未决羁押制度,是新时期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