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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以淮府秘[2009]159号文下发了《淮南市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在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标准中,将“各单位组织或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照片、音像等资料要在活动结束后60日内移交到市档案馆”列为评分标准之一,并明确规定“迟报1个月,扣0.5分”。这是淮南市政府重视档案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