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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基本问题,争议不止,判断标准不一,仍有进一步研究之必要。以传播机制为背景考察信息网络传播,以体系解释方法和法律规范的目的解读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作品提供和服务提供本质都是向公众传播。行为的界定是认定侵权责任的起点,侵权法原则和规范制约着行为定性,深层盗链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在视其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前提下,运用侵权法法律标准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