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培力视角下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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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寄养模式在我国孤残儿童社会救助与养育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和推广。G市福利院以寄养社区培力为理念的家庭寄养工作开展,显著提升了寄养家庭及其所在社区对儿童寄养工作的认同度、参与性和效能感。其社区培力的核心过程从个体、组织和社区三个层面进行,包括寄养家长个体培力、寄养家庭组织化培育、寄养家庭与福利机构伙伴关系建构、寄养社区内部硬件设施改善和外部支持网络构建等五个方面。社区视角的采用和专业社工的引入成为以社区培力为驱动的家庭寄养工作创新的关键。
  关键词: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社区培力;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23X(2015)02002206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在孤残儿童社会救助与养育领域,家庭寄养在全国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和推广。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已经走过了近20年的探索历程。1996年,北京市儿童福利院率先开始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地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在北京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民政部从2000年起,对地方通过家庭寄养等形式逐步推动我国儿童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探索,给予充分肯定,鼓励各地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家庭寄养工作,并于2003年10月正式出台《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对地方儿童家庭寄养实践进行规范。此后,全国各地的家庭寄养工作陆续开展起来,在上述“北京模式”之外,逐渐出现了“上海模式”“杭州模式”“合肥模式”等各具特色的地方寄养模式。[2-3] 2014年9月24日,民政部公布了《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正式的儿童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已经出台。
  地方儿童寄养实践的积极开展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随着家庭寄养模式的推广,研究者通过实证测量和深度访谈等方法,检验了家庭寄养模式的实际效果,发现家庭寄养确实能对被寄养儿童的生理心理健康水平、生活满意度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起到积极促进作用。[4-8]不过,在充分肯定家庭寄养相较于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更有利于孤残儿童身心健康和社会性发展的同时,研究者也对家庭寄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比如,有些相关研究通过对各地方家庭寄养具体实践的详尽考察,发现其中存在着儿童寄养工作有效管理制度缺失、寄养家长能力和素质偏低、家庭寄养社会支持匮乏等一系列不足;[9-12]另一些研究则在整体层面探讨了当前我国孤残儿童家庭寄养领域的问题,包括家庭寄养政策的稳定性、寄养关系中断的随意性等。[13-14]针对这些问题,研究者也尝试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如制定和完善家庭寄养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投入、加强对寄养家长的培训和支持,等等。在实际家庭寄养操作的过程管理方面,已有研究則主要从寄养前筛选和寄养后监督两个角度进行了讨论。尤其是后者,研究者指出,建立科学合理的家庭寄养评估体系,加强对家庭寄养从儿童进入寄养家庭到寄养实施,再到寄养结束的全流程监督制度是保证儿童家庭寄养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15-16]此外,随着近年来我国社工人才队伍培养的加速,大量研究开始探讨加强专业社工对儿童家庭寄养实施过程的介入与参与,从而推动家庭寄养工作向专业化发展的现实可能性。[15][17-21]
  笔者认为,除了宏观层面的政策调整以及作为政策执行者的福利机构本身变动因素之外,在家庭寄养的实际操作层面,其最核心的环节在于寄养家庭的有效组织与动员。而已有研究所提出的一系列对策建议和举措都有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即把作为儿童家庭寄养执行主体的寄养家庭放在了不那么重要的“他者”位置,导致寄养家庭及家长在儿童寄养过程的始终都是以一种被动的角色出现。本文希望以笔者曾亲身参与其中的G市福利院开展的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践为例,将研究的关注点放在儿童家庭寄养实施过程中寄养家庭的有效动员与组织上,探讨推动家庭寄养工作有效开展的一种可行路径。更重要的是,寄养家庭的动员和组织并不是完全以个体化的方式进行,而是放在更大的社区背景下展开,本研究将引入社区视角对这一实践过程进行考察。
  二、“社区”视角的引入
  从目前全国各地区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践来看,一个普遍的做法是先选址,建立一个寄养基地。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开展的家庭寄养工作,一般以镇或村为单位,再将儿童统一寄养在地理位置相对临近的同一个寄养基地内,以便于儿童福利机构对寄养工作进行集中统一式管理。比如,“北京模式”的特征之一被总结为“地域选择别具匠心,集中布局便于管理”。[1]沈阳市福利院儿童家庭寄养最初选择了在辽中县冷子堡镇建立寄养试点基地。[22]在寄养基地的选址建设过程中,事实上一个以孤残儿童生活照料为中心的功能性社区就形成了。因此,如果能够在寄养基地建设及寄养家庭的组织管理上引入“社区”视角,其工作成效或许会有显著不同。
  本文在引入“社区”这一分析视角时,所依赖的理论资源是“社区培力”(Community Empowerment)理论。社区培力理论自20世纪80、90年代兴起以来,被广泛应用于全球社区实践,其中尤以台湾地区几乎同时开始的“社区营造运动”为典型。[23]传统的社区培力理论认为,经由社区培力过程,能够促进社区成员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提升,同时达到社区资源的重新配置或制定有利于社区问题解决的决策。[24]沃勒斯坦(Wallerstein)[25]则指出,社区培力是一种能够促进民众、组织及社区参与的行动过程,其目标是增进个人和社区效能、改善社区生活并促进社会公平。在此,传统社区培力理论的核心关注点是社区成员对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参与、效能及其结果,而在分析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践中引入社区视角,我们将尝试把社区培力的关注点由社区内部公共事务转向社区外部委托责任,即怎样通过有意识的社区培力过程提升寄养社区和寄养家庭对儿童寄养工作的认同度、参与性及其效能感。   在传统社区培力理论的相关著述中,有关社区培力要素的探讨成为其核心内容之一。拉韦里克(Laverack)[26]对社区培力的基本要素加以分析,提出社区培力“九要素说”;薛曼娜[27]则根据文献的探究,总结了社区培力的构成要素包括价值观、共同经验、批判性思考能力及行动参与等各个方面。此外,另一种更为典型的观点是,将社区培力区分为个人、组织和社区三个层面。珀金(Perking)和齐默尔曼(Zimmerman)[28-29]认为,社区培力的横断面可分为个人、组织和社区层级,纵断面则可分为培力过程和培力结果。蔡秀美提出,总体社区培力包括个人层面、组织层面和社区层面,每个层面又进一步包含三个要素,总共九个要素。比如,组织层面的培力就包括社区组织的结构、组织的领导及与其他组织的联结三个要素。[30]本文借鉴上述将社区培力区分层级的观点,尝试从个体、组织和社区三个层面,对G市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案例的社区培力过程进行总结梳理和实践分析。
  2009年,笔者作为G市某民办社工机构的专职社工,通过G市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形式,进入G市社会福利院工作。2011年,建成启用的G市儿童福利院从市社会福利院独立出来,笔者也随之调岗到新成立的儿童福利院。2012年初,为了更好地实施家庭寄养工作,G市儿童福利院决定成立家庭寄养工作站,由4名专职社工入驻农村寄养基地,开展儿童家庭寄养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笔者作为工作站站长,在寄养基地主持工作半年多时间,对社区儿童寄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过程有着最直接的参与和观察,并在长期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大量一手资料。这些参与观察和一手资料成为本文分析写作的基础。
  三、G市儿童家庭寄养工作概况
  事实上,早在笔者被任命为家庭寄养工作站站长,接触到儿童寄养工作之前,G市的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已经开展了近十年时间。2003年,国家民政部在总结各地家庭寄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地方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探索,推动我国儿童社会福利的社会化发展。正是在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政策背景下,G市开始了其对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探索,由市政府出台《G市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施细则》。2004年5月,G市选择位于市郊东北部、交通相对便利的T镇Z村作为儿童家庭寄养工作试点基地,正式开始孤残儿童在村的家庭寄养工作。①彼时,由于寄养工作才刚刚起步,寄养规模相对较小,首批进入Z村进行家庭寄养的儿童只有50名左右,参与寄养的农村家庭也只有20多户。此后,随着在Z村开展儿童寄养工作的逐渐稳定,寄养规模不断扩大,到2009年在Z村寄养的孤残儿童达到116名,寄养家庭近60户。②不过,由于不断有新的儿童进入寄养,又有康复良好的儿童被接回福利院接受特殊教育或者被国外家庭收养,寄养儿童和寄养家庭的具体数据处在持续变动之中。截至笔者结束在寄养工作站的工作之时,寄养儿童和家庭的数字分别是97名和49户。③在长期探索的基础上,G市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逐渐形成由“市民政局家庭寄养工作领导小组——福利院家庭寄养委员会——福利院家庭寄养工作办公室——家庭寄养康复指导中心——驻村家庭寄养工作站——寄养家庭小组长——寄养家庭”构成的七级管理体系,保障了家庭寄养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推进。
  四、G市家庭寄养实践中的社区培力过程
  基于对寄养社区及寄养工作开展的长期深度参与式观察,笔者认为,除了建立相对完善的家庭寄养工作体系,G市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有效开展还有赖于其以寄养家庭所在的功能性社区为导向的工作模式的有效实施。在这一以社区为导向的家庭寄养管理与服务模式开展过程中,事实上产生了一种对寄养社区进行积极培力的实际效果。当然,这一社区培力过程是围绕儿童家庭寄养工作有效开展的核心任务进行的。通过社区培力,寄养家庭及其所构成的功能性社区回到了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核心位置,从而大大提升了寄养家庭投入寄养工作的积极性和效能感。具体而言,G市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开展的社区培力过程包括:个体层面的寄养家长能力建设、组织层面的寄养家庭组织化培育及寄养家庭与福利机构之间伙伴关系建构,以及在整体社区层面对寄养社区进行的內外部培力与支持。
  (一)寄养家长个体培力
  寄养社区培力在个体层面表现为对寄养社区内承担孤残儿童家庭寄养责任的寄养家长的个体培力。这种寄养家长个体培力过程通过组织对寄养家庭的能力建设和寄养家长的各类知识培训进行。比如,G市福利院多次组织寄养家长骨干外出到专业医院和康复机构参加培训,分3次选派4名寄养家长分别到哈尔滨和北京参加英国关爱组织和中国收养中心组织的培训。④在寄养社区内部,针对寄养家长的知识培训更是定期举行,相关培训甚至向全体村民开放。在培训中,家长们不仅学习与寄养儿童有关的护理、 照料、康复、教育和季节性疾病防治等内容,还学到了日常生活中安全、卫生方面的知识。随着2012年家庭寄养工作站的建立,专职社工团队的参与和介入使寄养家长培训的内容更加多元化。在由社工组织实施的寄养家长培训中,社工有意识地加入了有关“优势视角”的培训内容,希望推动寄养家长们更积极地看待孤残儿童的个体成长。结果发现,家长们不仅能够用优势视角来看待寄养儿童,看到孩子们身上的闪光点,积极地帮助寄养儿童康复、教育,还把“优势视角”运用到了对自己孩子的教育上,促进了家庭的和谐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发展。社工团队还将小组工作的方法与家长培训进行结合,鼓励寄养家长们在培训过程中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为家长们提供在公共场合分享、表现自我的机会,促进寄养家长个人自信心的提升。
  (二)寄养家庭组织化培育
  在寄养社区的组织培力层面,G市福利院尝试将寄养家庭进行有效的组织化培育。寄养家庭组织化培育,一方面是福利院对寄养工作进行组织化管理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努力推动寄养家庭内部互帮互助,从而提高寄养家庭工作效能的过程。福利院把近50户寄养家庭分为6个小组,每组8户左右,每个小组选出一名小组长,在小组长家里布置了温馨的康复室和特教室等活动空间。⑤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日常的教学和康复训练,不仅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家长们还能交流经验,倾诉遇到的困难,相互提供支持。工作人员每周到小组和家庭,对小组长进行重点培训,再由小组长组织各自小组内部的日常康复、教育工作,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小组管理工作中,福利院还有意识地设计相应的激励措施,给予各个小组负责人以充分的权力,发挥小组长在小组自我管理方面的主动性。小组长们得到迅速成长,成为寄养工作的骨干力量。不同小组之间比学赶帮,努力争当优秀小组,寄养家庭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高。(三)寄养家庭与福利机构伙伴关系建构   除了对寄养家庭进行组织化培育,组织层面的寄养社区培力过程还体现在积极推动寄养家庭与福利机构工作团队之间平等合作伙伴关系的建构方面,社工的介入和干预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往儿童福利机构的家庭寄养管理工作往往更多的是从“监督”的角度出发,通过定期进行评估考核的形式,发现寄养家庭在工作中的不足,并给予适当的处罚。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和寄养家庭之间是一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对立关系。2012年G市儿童福利院将家庭寄养工作站引入专业社工之后,社工团队从专业本身的“优势视角”出发,不再将寄养妈妈简单地看成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而是相信寄养家长们都有自身的能力。以孤残儿童的成长和发展为立足点,将儿童家庭寄养管理工作聚焦到“寄养工作”本身,给予寄家庭充分的支持和陪伴。社工们认为,社工是寄养工作的管理者,而非寄养家庭的管理者,社工与寄养家庭、康复师、医生都是为寄养儿童而工作的,强调与寄养家庭建立工作伙伴关系。例如,在经过一段时间工作摸索的基础上,社工团队征求院方、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寄养家庭的意见,修改完善了几年前制定的《家庭寄养百分考核实施细则》,使之更符合社区寄养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此外,考虑到寄养家长的文化水平,社工们先组织寄养家庭学习新的《细则》,再正式颁布实施,而不是直接下发,然后就开始检查、处罚。这种相对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调动了寄养家长们的工作主动性,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寄养家庭对儿童寄养工作的认识。不再完全视家庭寄养工作为需要接受监督的任务,而更多地从履行责任的角度去推动工作的开展。
  (四)寄养社区内部硬件设施改善
  在围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有效开展而进行的寄养社区培力的社区层面,G市福利院着眼于让家庭寄养政策尽可能地惠及整个寄养村庄社区。从大力改善寄养社区内部基础设施工作着手,以此能够推动整个村庄社区对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认同度的提升。G市开始家庭寄养工作探索之初,一群特殊的儿童集中养育在一个村子里,有些不了解情况的人把Z村叫成“傻子村”。也有迷信的村民十分抵触寄养工作,认为这群特殊的孩子会给村里带来霉运。这不仅是对孤残儿童本身的歧视,还给寄养家庭、其他村民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为了给寄养儿童、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一方面,G市福利院积极开展家庭寄养工作的相关政策宣传,让社区居民对家庭寄养不再陌生,从而打消村民们的疑虑;另一方面,福利院通过多方协调,以申请上级直接拨款和引进其他社会资源等方式,大力改善Z村的基础设施。比如,福利院联系到社会公益人士的资助,帮Z村打了水井,使全村人从此随时都能吃上自来水。为了让寄养儿童能够洗上舒服的热水澡,2005年,福利院协调资金30万元,为Z村建立了公共浴池,免费向家长和儿童开放。2007年,民政部门出资60万元为Z村铺设了水泥路,村里的道路交通面貌焕然一新。⑥所有这些举措和努力最终获得了回报,大大消除了村民們对寄养工作的偏见和不解,推动了家庭寄养工作的有序进行。(五)寄养社区外部支持网络构建
  除了大力改善社区内部硬件设施,社区层面的培力内容还包括积极推动寄养社区外部支持网络的构建。外部社会支持网络的有效构建对于寄养社区而言,一方面能够推动寄养家庭参与寄养工作效能的提升,另一方面也给寄养社区带来了社会关注度,提高寄养社区对家庭寄养工作的认同度。社工团队入驻社区寄养工作站伊始,首先调动的是儿童福利院本身的支持性资源,很快促成了福利院家庭寄养“五师联动”(医师、护理师、康复师、特教老师、社工师)工作机制,由社工作为小组的主要协调者。为了给寄养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多接触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社工团队还积极调动其他社会力量,为寄养儿童及其家庭搭建参与社会交流的平台,如成功促成G市电视台和某爱心车队与寄养家庭的爱心结对活动。G市儿童福利院也积极寻找和引进相关社会资源,与G市某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共建实习基地。社工专业的老师和同学定期到基地为寄养家庭提供情感、心理及其他支持辅导,还为村里的学生提供学业辅导,受到村民的欢迎和好评。同一所大学药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则定期到寄养基地为寄养儿童进行特殊教育。这不仅扩展了儿童的知识面,也使儿童有了更多接触社会、融入社会的机会。此外,工作站社工团队也抓住一切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国外的教授到基地参访并提出建议。来自社会的关注和专业人士的外部支持为Z村的家庭寄养工作增添了新的动力。不管是寄养家长还是其他村民都对寄养工作更加认同,而且开始更加主动地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中,时时处处注重村庄社区的形象维护。
  五、结论
  以笔者曾亲身参与其中的G市福利院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实践为例,本文以一种“行动研究” [31]的方式,对G市从寄养社区培力的角度出发,推动家庭寄养工作有效开展的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模式进行了考察。观察和研究表明,多层面的社区培力过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寄养家庭及其所在社区对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认同度、参与性及其效能感。G市福利院积极探索,通过个体层面的寄养家长能力建设、组织层面的寄养家庭组织化培育及寄养家庭与福利机构之间伙伴关系建构,以及从整体社区层面对寄养社区进行的内部培育和外部支持等社区培力措施,逐步提升寄养家庭的能力和自信,带动社区居民参与,吸引高校学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加入,走出一条通过培力寄养社区促进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发展的道路,是寄养工作的创新模式。既服务了寄养孤残儿童,也让寄养家庭以及寄养社区的其他社区居民受益。
  G市以寄养社区培力为导向的家庭寄养工作模式对全国其他地区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是否具有可借鉴和可复制性,还需要由更多的探索性实践去检验。基于G市的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其中有两点是可以着重参考的。首先,儿童福利机构在开展家庭寄养工作中对“社区”视角的采纳。即突破以往福利机构与单个寄养家庭之间监督与被监督对立关系的局限,把寄养社区作为一个整体,对社区进行全方位的培力与支持。第二,家庭寄养工作中专业社工力量的引入。社会工作者基于其自有的专业视角,积极开展家庭寄养工作的相关探索,对合作伙伴关系的有效建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需要注意的是,社工力量的引入要极力避免“被行政化”的倾向,切实赋予社工团队进行寄养工作探索的相应自主性。   ①最初统筹开展家庭寄养工作的是包括儿童服务部在内的G市社会福利院。2010年10月,在民政部“蓝天计划”的支持下,G市儿童福利院从原社会福利院独立出来,新的儿童福利院在2011年正式建成启用,家庭寄养工作也随之分离出来。
  ②③④⑤⑥ 数据来源于笔者担任G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工作站站长期间的调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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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编辑:徐朝科责任校对: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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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工作的发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推广,部分企业背景人士创办了社工机构。公益经历使创办者具备接受社工理念的价值基础,参与社会工作等公益领域可以实现不同于企业的社会价值,同时他们也希望通过社工机构实现社会理想。其优势在于借鉴企业运营的专业化、品牌化策略,借鉴企业管理经验。其面临的问题有对专业理念、方法及相关的专业评估了解不足等;这类机构更容易面临是否营利的质疑。企业与社工机构的关系需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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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对2010年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儿童福利政策文件及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和分析。首先,从政策内容维度呈现2010年后儿童福利政策的六个特点:凸显儿童福利和儿童权利的价值理念;确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模式”的政策取向;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填补儿童保护政策漏洞并聚焦监护和安全问题;丰富和制度化儿童福利政策内容;创新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其次,揭示了政策发展存在五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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