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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开展,保障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首先,围绕“三农”加强立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其次,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第三,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充分发挥代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第四,加强人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