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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34年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公布以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评标方式正逐步从综合评标向打分评标转变。评标小组成员在评标时不能凭主观印象认为哪家供应商好就推荐哪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而是按照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的评分办法和分值设置来进行打分,并汇总各评标成员的独立打分计算出的最高分值确定预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