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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1988年北京、天津两市城区围产保健监测资料,研究了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以下简称妊高征)对围产儿死亡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妊高征对围产儿死亡的粗相对危险度(RR)为2.46;分别控制了与围产儿死亡有关的其它危险因素后,妊高征对围产儿死亡的相对危险度仍大于2。妊高征如与孕妇年龄≤25岁、羊水过多、早产或双胎中的任何一个因素联合后,则对围产儿死亡的危险作用大大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