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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已开展多年,积累了大量经验,其招投标工作的有关管理办法及程序等已趋于完善。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在1999年以前一直作为指令性任务下达。为贯彻执行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水利部淮委决定,选择一批50万元以上的测量项目,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一、淮河流域的基础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