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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一权独大,七权并立"的模式,基本内容是在现有中国政治的基础上实现:党权为核心;人代权,行政权,司法权,协商权,监察权,舆论权,教化权并立。中央常委应该这样设立,1党总书记(主席)(掌握党权,及重大事务决定权及军事权)2委员长(人代权)3总理(行政权)4最高法院院长(司法权)5政协主席(协商权)6监察总长(监察权)7新闻总长(舆论权)8教化总长(教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