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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象和方法1.1 对象我院1997-04/2000-10的PNS住院患儿50(男41,女9)例,年龄1.5~14(平均7.35±3.5)岁,均符合1981年全国儿科肾脏协作组制订的诊断标准[1],正常健康对照组小儿20(男11,女9)例,年龄2.5~10(平均5.8)岁. 两组性别、年龄构成无差异. 根据疗效判断标准[1]:激素敏感组37例;激素不敏感组13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