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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误判现象的一再发生,损害了公民、社会利益及司法公信力。限制、减少死刑误判应着重完善,甚至改革我国的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分而治之"的解决思路在可行性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此,应当通过在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优势证据规则",细化法定量刑情节,扭转我国"重刑"观念来解决死刑误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