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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职责,作为反洗钱的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仍存在一些困境。笔者为此提出了解决人民银行分支行反洗钱工作困境的对策,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明确反洗钱工作有关制度,增补保密例外原则,由人大常委会对建议处罚权进行立法解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