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务部推出的“冷静期”并不受宠,有业内人士分析,国内网购市场真正需要的是“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记者采访了几家电商负责人后发现,只要是有利于公平竞争规定,企业也会乐于接受。
近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有条款表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冷静期”制度,此规定一出,虽然受到无数消费者的热捧,但却没有得到电商企业的欢呼。
“冷静期”有待观望
在《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一章中,对平台经营者维护交易秩序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因《规范》中并没有强制规定商家设立“冷静期”,只是鼓励商家自觉设置,所以效果并不明显。日前,记者联系了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却并未得到明确表态。业内人士认为,面对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和消费投诉双双猛增的态势以及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现象,规范约束电子商务企业,保障消费者网上购物安全需要的是强制性“无理由退货”。在鱼龙混杂、竞争激烈的电子商务市场中,期望电子商务企业自觉设立“冷静期”制度可能并不现实。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于国富指出,“冷静期”制度在保险和直销行业中已经广泛应用,在国外也广泛应用于消费者保护领域。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冲动消费等原因可能受到利益损害。为了体现民法公平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必要在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引入“冷静期”制度。
而在对一些商家和消费者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冷静期”主要是为避免冲动性购买所设立,而真正由于冲动性购买而产生的纠纷实际上并不多见。所以,网购真正需要的,是“无理由退换货”。
期待“无理由退货”
目前来自电子商务领域的各类投诉也迅速猛增,其主要原因便是货不对板,信息不对称。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有关网上购物的各类投诉分析来看,受到不实宣传误导所产生的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表示,目前来看,电子商务经营者如何做到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其中包括网上商品的价格、质量、功能、款式等诸多方面。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从电子商务“隔山买牛”的经营特征来看,电子商务相比传统商业模式而言,更需要强制推行“无理由退货”。
一位电商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电商企业其实也希望相关政策更加规范、透明,这样不但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电商的利益。政策明确了,纠纷自然就会减少并且能得到正确的处理。
但是目前电子商务竞争激烈,寄望商家自觉设立“冷静期”有些不现实。因为,没有哪家企业愿意自己给自己增加经营成本。他表示,企业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才会考虑设立“冷静期”进行无理由退货,要实现这一目标,有关规定就必须强制执行。
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强制推行“无理由退货”也不现实。我国的电子商务现状鱼龙混杂,行业标准不一,实行“无理由退货”的难度很大。同时,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指出,从我国整个消费大环境来看,现行的有关商品的强制性“三包”规定中退货制度都难以落实,在电子商务领域强制推行“无理由退货”似乎有些超前。
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市场部负责人表示,强制性全面推行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而言,虽然增加了经营成本,但对企业而言毕竟是公平竞争,如果有一套比较完善的配套制度,讲诚信守法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那些企图浑水摸鱼的不良企业将首先被淘汰出局。这也是多数正规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所有消费者的愿望。
近日,商务部正式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有条款表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冷静期”制度,此规定一出,虽然受到无数消费者的热捧,但却没有得到电商企业的欢呼。
“冷静期”有待观望
在《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一章中,对平台经营者维护交易秩序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因《规范》中并没有强制规定商家设立“冷静期”,只是鼓励商家自觉设置,所以效果并不明显。日前,记者联系了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却并未得到明确表态。业内人士认为,面对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和消费投诉双双猛增的态势以及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现象,规范约束电子商务企业,保障消费者网上购物安全需要的是强制性“无理由退货”。在鱼龙混杂、竞争激烈的电子商务市场中,期望电子商务企业自觉设立“冷静期”制度可能并不现实。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于国富指出,“冷静期”制度在保险和直销行业中已经广泛应用,在国外也广泛应用于消费者保护领域。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冲动消费等原因可能受到利益损害。为了体现民法公平原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必要在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引入“冷静期”制度。
而在对一些商家和消费者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冷静期”主要是为避免冲动性购买所设立,而真正由于冲动性购买而产生的纠纷实际上并不多见。所以,网购真正需要的,是“无理由退换货”。
期待“无理由退货”
目前来自电子商务领域的各类投诉也迅速猛增,其主要原因便是货不对板,信息不对称。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有关网上购物的各类投诉分析来看,受到不实宣传误导所产生的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表示,目前来看,电子商务经营者如何做到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其中包括网上商品的价格、质量、功能、款式等诸多方面。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从电子商务“隔山买牛”的经营特征来看,电子商务相比传统商业模式而言,更需要强制推行“无理由退货”。
一位电商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电商企业其实也希望相关政策更加规范、透明,这样不但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电商的利益。政策明确了,纠纷自然就会减少并且能得到正确的处理。
但是目前电子商务竞争激烈,寄望商家自觉设立“冷静期”有些不现实。因为,没有哪家企业愿意自己给自己增加经营成本。他表示,企业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才会考虑设立“冷静期”进行无理由退货,要实现这一目标,有关规定就必须强制执行。
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强制推行“无理由退货”也不现实。我国的电子商务现状鱼龙混杂,行业标准不一,实行“无理由退货”的难度很大。同时,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指出,从我国整个消费大环境来看,现行的有关商品的强制性“三包”规定中退货制度都难以落实,在电子商务领域强制推行“无理由退货”似乎有些超前。
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市场部负责人表示,强制性全面推行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而言,虽然增加了经营成本,但对企业而言毕竟是公平竞争,如果有一套比较完善的配套制度,讲诚信守法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那些企图浑水摸鱼的不良企业将首先被淘汰出局。这也是多数正规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所有消费者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