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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6年10月10日,家住上海建国东路×弄石库门房子里的华某收到了一封由上海贝塔斯曼书友会某位名叫"陈峰"的博士寄给自己的信,里面是书友会的一些广告资料。"这家公司怎么会知道我的姓名地址?"上海电台法律节目的忠实听众华某当即意识到:这有可能是一种新型的侵权事件,他在家中翻出了"宪法"。第四十条赫然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华发现,许多邻居也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