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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于2003年4月19日报告首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临床诊断病例,并由该病例引起暴发流行,截止到5月23日共报告临床诊断病例31例,疑似病例7例.续发病例共37例,以医务人员及家族发病为主,感染地点以医院为主.笔者现就其流行病学主要特点做以简要分析.将此起SARS流行分为3期,前期:4月1~20日发病16例;中期:4月21~30日发病13例;后期:5月1日以后发病9例,共发病38例(包括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