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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电子签名法》4月1日起实施从4月1日开始,《电子签名法》正式施行。2005年的4月1日对我国信息化建设来说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从这一天起我国信息化将有法可依。这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届时消费者可用手写签名、公章的'电子版'、秘密代号、密码或指纹、声音、视网膜结构等安全的在网上'付钱'、'交易'及'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