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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密市的农民股份合作制企业,很有创新,是一条培植财源、强县富民的有效途径。新密市从1984年起,逐步把原有乡镇企业改为农民股份合作制企业。这一改革,促进了三个方面的飞跃。一是财政收入由1983年的2397万元到1994年跃为9104万元,增长3.8倍;二是增强了以工补农的经济实力。近三年(1991—1993年)从乡镇企业利润中提取1亿多元以工补农资金,其中用于农村社会性支出2062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7976万元;三是为乡村企业的巩固与发展带来了生机。仅从1984年改为股分合作制的10个乡村企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