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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环境资源的稀缺性日益突显出环境资源的重要性。环境问题的产生主要源于法律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不科学。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不断拉大,与此同时不同地区在污染排放、资源消耗、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也出现了很多不公平现象。目前我们较多关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而对环境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异重视不足。因此,探究如何合理公平的配置环境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环境资源配置 环境资源产权 环境与资源环境保护法 市场调控 宏观调控
所谓环境资源,包含两个层次的涵义,一是指诸如土地、水、气候、动植物、矿产等单个环境要素以及由它们的组合而形成的环境状态;二是指环境容纳污染物的能力,也称为“环境自净能力”,后者的重要性正日益显现。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提高,导致了对其优化配置需求的不断增加。本文所指的环境资源是指第一种含义的环境资源。
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也是一个资源小国。从自然资源总量上讲,我国许多种自然资源的总量都在世界前列,称得上是地大物博的资源大国。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国人口众多,各类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是很少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资源方面的基本国情。我国环境资源利用状况,一是资源利用效率低,消耗高;二是每单位资源所产生的效益差,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能源、矿产、水、土地和海洋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和物质基础。资源的低效利用进一步加剧了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要实现环境资源的公平配置,首先要解决的是环境资源产权问题。
根据我国的宪法,我国的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国家设立了中央和地方各类国有资源主管部门作为代理人,负责具体的生产、管理并将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分配给个人或团体。对于集体资源,一般由公众推举的代表负责资源的管理,然后大家在一定的组织规程下共同开发使用。在两种所有制中,开发利用资源所获得的收益由国家或集体在全体所有者之间根据各自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资源均不能随意买卖。
从表面上看,我国环境资源产权明确,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若干问题,比如,政府既是环境资源的管理者,又是环境资源的所有者,政府在管理环境资源的过程中,可能会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对环境资源进行疯狂的开发与掠夺,无视环境污染。
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缺陷固然会影响环境资源的合理、公平配置,但其他的因素也会导致环境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比如现行环境法规范的不足。我国是个资源大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环境资源的利用率较低,资源的浪费现象严重,这与我国环境法律规范有很大的关系。环境资源的配置制度有时没发挥出对环境的保护功能,有时甚至激励对环境的破坏,还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制度的缺失。比如,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强调环境管制而忽视环境激励,强调环境收费而忽视环境污染的预防以及环境资源的配置,强调惩罚制度而忽视奖励制度,着重运用行政手段而无视经济手段的作用,这导致环境保护法在实施中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激励机制的缺失往往造成环境资源配置不公,环境污染严重。
目前,我国并没有系统完整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环境资源的合理、有效、公平的配置需要各方各面的共同努力。
1、改革环境资源产权制度
构建我国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对于产权界限比较清晰的自然资源,应该在平衡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与优化公共利益和所有者与使用者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其使用、经营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大小,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分配或拍卖给不同的产权主体,括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对于产权边界模糊而难以界定、外部性很大的自然资源,应继续以公共产权主体为所有者,但要改变目前多头所有的结构,由统一的机构组织作为单一的所有者来管理。
我国环境资源产权的构建,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框架,这个基本的框架应大体包括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环境资源产权界定制度、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环境资源产权保护制度等等。我国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构建主要可以采取两种可行的模式:一是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二是构建森林资源环境产权补偿制度。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构建必须建立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上,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要简便、容易操作。
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环境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市场“失灵”或政府宏观调控的不足。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资源,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率,我们应该对环境资源进行统筹分配,以实现环境资源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的协调统一。首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针对不同的环境资源制定不同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不同的环境资源有不同的属性,不同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环境配置制度有利于充分利用不同的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倘若制定单一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很有可能出现环境资源配置制度适合这种环境资源,而不适合另一种环境资源的状况。然后,政府作为环境资源的管理者,需要切实执行环境资源配置制度。政府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还应该放远眼光。政府的行政行为不能进考虑当前利益,还要想到后代人的利益。
政府推进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思路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在外部方面,降低交易费用,建立健全相关的技术保护体系及制度约束体制等。第二,在内部方面,主要包括传统经济及产业的改造、提升(如规模化、集约化、知识化、信息化等,通过技术升级、资金整合、市場扩大等方式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等,同时积极发展绿色产业。
从市场配置资源的角度讲,环境资源交换是环境资源的所有者与需求者之间进行资源和货币的交换,在这种转移环境资源的过程中双方进行交换的目的起到了主导作用。个人应充分认识到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与劣势,全面掌握市场信息,不盲从,理智地进行投资和消费,把市场配置资源的劣势降到最小。
3、建立健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环境资源的日益稀缺,其重要性突显。传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已经无法合理公平地配置环境资源,无法有效地管理环境资源。本文从激励机制、环境资源管理等角度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构建环境资源管理的激励机制。单纯的依靠政府的政策、指令已经无法对环境资源进行有效地管理,当今社会亟需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以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的排污收费制度为例,排污收费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向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个人和单位收取环境资源费,限制对环境资源的使用和浪费,从而实现对环境资源的有效管理。但目前排污收费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致使某些个人和企业忽视排污费。我认为,排污收费制度首先应该高于环境恢复的费用,其次,排污费应该与其造成的污染损失费用相当。
第二,协调各方利益。环境资源的配置涉及不同利益集体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重大关系。利益冲突是环境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现存的环境资源管理制度没能协调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直接的后果就是不同的群体之间为了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而不惜破坏环境,浪费环境资源。单就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而言,环境保护职责和权限不明确也是利益冲突的原因。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由过去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一种在利益驱动下的企业行为,使真正的合理利用环境资源成为全民自觉参与的行动。
此外,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还可以健全我国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价值损失与补偿机制,尽快的确立环境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全球化观念,利用世界资源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等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马传栋.论资源配置的生态经济理论[J].东岳论丛,1994(3).
[2]吕忠梅,徐祥民.环境资源法论丛[M].法律出版社,2005年
[3]廖卫东.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与优化[J].理论月刊,2003(2).
[4]郭立宏.我国环境资源配置低效的制度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1(11).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资源配置 环境资源产权 环境与资源环境保护法 市场调控 宏观调控
所谓环境资源,包含两个层次的涵义,一是指诸如土地、水、气候、动植物、矿产等单个环境要素以及由它们的组合而形成的环境状态;二是指环境容纳污染物的能力,也称为“环境自净能力”,后者的重要性正日益显现。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提高,导致了对其优化配置需求的不断增加。本文所指的环境资源是指第一种含义的环境资源。
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也是一个资源小国。从自然资源总量上讲,我国许多种自然资源的总量都在世界前列,称得上是地大物博的资源大国。但从另一方面看,我国人口众多,各类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是很少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资源方面的基本国情。我国环境资源利用状况,一是资源利用效率低,消耗高;二是每单位资源所产生的效益差,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能源、矿产、水、土地和海洋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和物质基础。资源的低效利用进一步加剧了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要实现环境资源的公平配置,首先要解决的是环境资源产权问题。
根据我国的宪法,我国的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国家设立了中央和地方各类国有资源主管部门作为代理人,负责具体的生产、管理并将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分配给个人或团体。对于集体资源,一般由公众推举的代表负责资源的管理,然后大家在一定的组织规程下共同开发使用。在两种所有制中,开发利用资源所获得的收益由国家或集体在全体所有者之间根据各自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资源均不能随意买卖。
从表面上看,我国环境资源产权明确,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若干问题,比如,政府既是环境资源的管理者,又是环境资源的所有者,政府在管理环境资源的过程中,可能会为了一时的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对环境资源进行疯狂的开发与掠夺,无视环境污染。
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缺陷固然会影响环境资源的合理、公平配置,但其他的因素也会导致环境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比如现行环境法规范的不足。我国是个资源大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环境资源的利用率较低,资源的浪费现象严重,这与我国环境法律规范有很大的关系。环境资源的配置制度有时没发挥出对环境的保护功能,有时甚至激励对环境的破坏,还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制度的缺失。比如,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强调环境管制而忽视环境激励,强调环境收费而忽视环境污染的预防以及环境资源的配置,强调惩罚制度而忽视奖励制度,着重运用行政手段而无视经济手段的作用,这导致环境保护法在实施中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激励机制的缺失往往造成环境资源配置不公,环境污染严重。
目前,我国并没有系统完整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环境资源的合理、有效、公平的配置需要各方各面的共同努力。
1、改革环境资源产权制度
构建我国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对于产权界限比较清晰的自然资源,应该在平衡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与优化公共利益和所有者与使用者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其使用、经营的公共性和外部性大小,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分配或拍卖给不同的产权主体,括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对于产权边界模糊而难以界定、外部性很大的自然资源,应继续以公共产权主体为所有者,但要改变目前多头所有的结构,由统一的机构组织作为单一的所有者来管理。
我国环境资源产权的构建,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框架,这个基本的框架应大体包括环境资源产权制度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环境资源产权界定制度、环境资源产权交易制度、环境资源产权保护制度等等。我国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构建主要可以采取两种可行的模式:一是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二是构建森林资源环境产权补偿制度。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环境资源产权制度的构建必须建立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上,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要简便、容易操作。
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环境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市场“失灵”或政府宏观调控的不足。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资源,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率,我们应该对环境资源进行统筹分配,以实现环境资源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的协调统一。首先,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针对不同的环境资源制定不同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不同的环境资源有不同的属性,不同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环境配置制度有利于充分利用不同的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倘若制定单一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很有可能出现环境资源配置制度适合这种环境资源,而不适合另一种环境资源的状况。然后,政府作为环境资源的管理者,需要切实执行环境资源配置制度。政府在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还应该放远眼光。政府的行政行为不能进考虑当前利益,还要想到后代人的利益。
政府推进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思路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在外部方面,降低交易费用,建立健全相关的技术保护体系及制度约束体制等。第二,在内部方面,主要包括传统经济及产业的改造、提升(如规模化、集约化、知识化、信息化等,通过技术升级、资金整合、市場扩大等方式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等,同时积极发展绿色产业。
从市场配置资源的角度讲,环境资源交换是环境资源的所有者与需求者之间进行资源和货币的交换,在这种转移环境资源的过程中双方进行交换的目的起到了主导作用。个人应充分认识到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与劣势,全面掌握市场信息,不盲从,理智地进行投资和消费,把市场配置资源的劣势降到最小。
3、建立健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环境资源的日益稀缺,其重要性突显。传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已经无法合理公平地配置环境资源,无法有效地管理环境资源。本文从激励机制、环境资源管理等角度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构建环境资源管理的激励机制。单纯的依靠政府的政策、指令已经无法对环境资源进行有效地管理,当今社会亟需通过经济手段来激励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以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的排污收费制度为例,排污收费制度的最终目标是向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个人和单位收取环境资源费,限制对环境资源的使用和浪费,从而实现对环境资源的有效管理。但目前排污收费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致使某些个人和企业忽视排污费。我认为,排污收费制度首先应该高于环境恢复的费用,其次,排污费应该与其造成的污染损失费用相当。
第二,协调各方利益。环境资源的配置涉及不同利益集体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重大关系。利益冲突是环境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现存的环境资源管理制度没能协调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直接的后果就是不同的群体之间为了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而不惜破坏环境,浪费环境资源。单就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而言,环境保护职责和权限不明确也是利益冲突的原因。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由过去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一种在利益驱动下的企业行为,使真正的合理利用环境资源成为全民自觉参与的行动。
此外,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还可以健全我国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价值损失与补偿机制,尽快的确立环境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全球化观念,利用世界资源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等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完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马传栋.论资源配置的生态经济理论[J].东岳论丛,1994(3).
[2]吕忠梅,徐祥民.环境资源法论丛[M].法律出版社,2005年
[3]廖卫东.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安排的缺陷与优化[J].理论月刊,2003(2).
[4]郭立宏.我国环境资源配置低效的制度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1(11).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