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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王道与霸道作为儒家政治哲学理论中的重要内容,荀子已将其从纯粹的历史状态描摹转变为高度理论化的政治哲学概念。这不仅使得孔孟的“王道”观由哲学理想走向了政治实践,而且为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提供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政治理論体系,使得王霸思想更贴合时代现状也更具时代特色。本文将从荀子“王霸杂用”思想体系出发,探讨其在汉代政治中所取得的实践成果,并进一步揭示荀子治国思想在面对新形势时所具有的理论能力,以祈部分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
【关键词】:荀子;王道;霸道;政治;思想
一、荀子“王霸杂用”思想概述
“王道”和“霸道”作为一对政治概念,从出现起就被历代学家学派争论不休。“王道”的概念表达的是战国时期人们对夏商周三代圣王政治的追忆,明显带有理想化色彩,其基本内涵是用道德精神感化天下,从而使天下人心归服。“霸道”则是指春秋“五霸”时期所建立的功业。其基本内涵是凭借军事实力称霸诸侯。总的来说,儒家是崇尚王道的,孔子、孟子皆是如此。荀子也不例外,只不过在春秋战国的特定历史环境下,“王道”理想距离现实越来越遥远,继之而起的霸道,就成为荀子在王道政治难以为继的时代背景下的又一选择。所以,在荀子的世界观中,霸道总是作为次于王道的政治选项被提出来。
荀子跟孟子排斥霸道不一样,他认为一个君主如果实现不了“王道”,能实现“霸道”,也是实现国家富强的一个不错的选择。因此荀子对“王道”与“霸道”都持正面态度。更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识到了“王道”和“霸道”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荀子的观念中,“王道”的价值虽然高于“霸道”,但两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霸道”虽然不是最高理想,但“霸道”的一些举措和成就却是走向“王道”的必备条件。荀子说:“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义立而王,信立而霸”。可见“王道”与“霸道”并不是完全排斥对立的,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的,只有“王霸杂用”才能真正的实现国家的统一与强盛。
二、荀子实现“王霸杂用”的途径和方法
将“王道”理想作为精神引领,将“霸道”作为通向王道政治的现实手段,荀子提出一系列方法来杂用“王霸”,最重要的就是“隆礼重法”。这是实现“王霸杂用”最重要的一个途径。也可以说“王霸杂用”最明显的外化就是“隆礼重法”。在社会秩序的规范上,荀子认为“王道”和“霸道”的差别在于“王道”重礼,“霸道”重法。荀子创造性的将二者巧妙地融合在政治实践中,提出了“隆礼重法”的伟大思想。荀子说:“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王者之事毕矣。”荀子主张礼法并治,以礼赏善,以法治恶。只有做到了赏罚分明,才能保证贤才与庸人不会混杂,是非之道也不会混淆。这样一来,“王道”之治自然也就不远了。同时他又进一步提出法治在国家治理当中的重要性,所谓“无功不赏,无罪不罚。”做到赏罚得当,一视同仁,以法为准,不滥私情。才能“朝无幸位,民无幸生。”
在强调法治的同时,荀子也重视礼治。重视道德教化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他说:“故凡得胜者,必与人也;凡得人者,必与德也。道也者何以?曰礼让忠信是也。”由此得知,君主治国理政必须把“礼”作为制度的保障,把礼乐教化摆在头等地位。否则国家就乱无章法,民众无礼法可循,国家自然就会走向灭亡。
在礼教和刑法的关系上,荀子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故先王明礼义以一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复之,养长之,如保亦子。若是, 故奸邪不作,盗贼不起,而化善者劝勉矣。是何邪?则其道易,其塞固,其政令一,其防表明。故曰:“上十则下一矣,上二则下二矣。譬之若草木,枝叶必类本。 ”此之谓也。
荀子所说的“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属于礼法并用的层面,不偏向于某一方,在相同的施政条件下并力前行。如果过于偏重刑罚,便会造成酷吏政治的蔓延;如果过于偏重教化,又会因刑法过轻而滋生贪腐及慵懒之风。赏罚不分,又会使民众疑惑。所以荀子认为实行王道需要礼法并重,统治者要以隆礼为本,辅以法治。只有将二者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对整个国家进行高效的治理。因此“隆礼重法”是实现“王霸杂用”的有效手段,也是“王霸杂用”思想在战国末期具有真正实践意义的具体反映。
三、荀子“王霸杂用”思想对汉代治国思想的影响
西汉建国初期,统治者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认为秦朝灭亡是极端片面强调霸道,严刑峻法,最终导致国家灭亡。汉朝统治者以此为鉴,在政治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推行“王霸杂用”的政治举措。从开国君主刘邦开始,就已经在履行“王霸杂用”的思想主张。在高祖十一年二月的诏书中,就有“王者莫高于周文,霸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的句子。可见刘邦对于“王霸杂用”思想十分认可。
盐铁会议之后,继之而起的汉宣帝则更是明确指出了“王霸杂用”对于汉代政治的影响。他曾对太子刘奭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宣帝不仅总结了前朝王霸兼用的政治智慧,而且也自觉实践“王霸杂用”的政治思想,使得“王道”和“霸道”在宣帝一朝发挥了极致的作用。
四、荀子“王霸杂用”思想对汉代礼乐教化的影响
前文说过,荀子认为实现“王霸杂用”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隆礼重法”。汉代统治者在确定以“王霸杂用”为治国方略后,自然也是不遗余力的推行“隆礼重法”。这贯穿了汉代政治的始终。据《汉书·刑法志》中记载:“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可见礼教与刑罚在汉代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重视以礼治国是儒家的一贯传统,也是王道政治的核心所在。“礼”在荀子的政治理论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被提到“国之命”的高度。到汉代仍旧如此,《汉书·礼乐志》中说:“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入之矣;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可见礼乐教化在汉代仍然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在荀子看来,礼乐是实行王道的前提,也是实行霸道的基础。在《赋》篇中,荀子曾做过一个比喻,有一个东西“生者以寿,死者以葬;城郭以固,三军以强。粹而王,驳而伯,无一焉而亡.......致明而约,甚顺而体”。在文章最后荀子借王之口给出了答案:“请归之礼”。在汉代历史上,礼与法仍旧是一对不可分割的整体。汉武帝时,儒学虽被立为国家正统思想,但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却实行的是“外儒内法”的统治政策。《汉书·礼乐志》中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礼乐用来节制百姓的思想,刑法来防患礼乐的疏漏,以法制礼,相互扶持,方可实现王道。
同理,礼教也有着约束刑法的重要作用。刘向曾对汉成说:“刑罚之过,或至死伤。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且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可见在礼乐教化方面,汉代统治者不自觉的在践行着荀子的“王霸杂用”思想,并且更好的与现实相结合,达到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五、荀子“王霸杂用”思想对汉代统治政策的影响
上一节中,笔者简要论述了汉代“隆礼重法”当中“隆礼”的一面。《汉书·礼乐志》中说:“且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礼教与刑法相辅相成,互相配合才能实现王霸之道。所以下面我们着重来看“重法”的内容。荀子认为理想的社会政治,就是应当能“使群臣百姓皆以制度行”。而汉代恰恰对“法”实行了制度化,使荀子“法”的理念得到了具体实施。《汉书·刑法志》中有这样一句话:“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刑法对于稳定国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废弃刑法是万不可能的。即便是全心全意践行儒家政治理念的董仲舒,也不得不承认刑法对于统治国家的重要作用。他说:“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大者,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阴入伏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功。”
除了刑法,发展经济也是荀子“王霸杂用”思想里面重要的一环。荀子认为,仅仅有经济上的实力,未必能让一个国家成为一个举世尊崇的伟大国家,但若要成为一个伟大国家,则必须要有经济上的强大实力。所谓“事強暴之国难,使强暴之国事我易”。荀子认为,“王者富民,霸者富士。”荀子理想中的“王道”社会应当是藏富于民,人民普遍富裕的社会。霸者的社会,是“士”以上的人先富起来的社会。王霸兼用,整个国家就会富裕。于是他主张“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这是“足国之道”。
西汉建国后,吸取秦朝的灭亡教训,也采取的“节用裕民”方法来达到“养民”的目的。《汉书·食货志下》引用了单穆公一句话:“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可见汉代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了荀子“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的道理。在“节用”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汉文帝。《史记》记载汉文帝“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上常衣綈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成为了荀子“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圣贤良之名。”的典范。
在“裕民”方面,汉代施行最有效的就是“轻徭薄赋”。《汉书·食货志上》中记载了董仲舒对汉武帝说的一段话:“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藏富于民最好的方法就是轻徭薄赋。对此,刘邦建国初期曾规定“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晁错也对汉文帝说:“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于是汉文帝“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到了景帝时期,又“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西汉统治者大多施行了“轻徭薄赋”的统治政策,避免了荀子“厚刀布之敛”,“重田野之赋”,“苛关市之征”的暴政现象。
六、结语
荀子在他的政治理论中详细论述了王道与霸道思想,概括总结了王道与霸道在新形势下所具有的核心特点,提出了“王霸杂用”的政治主张。虽然这在荀子生前没有引起多大反响,但对于后世的汉代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政治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代学者谭嗣同曾说:“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深刻揭示了荀子思想在封建正统社会中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荀子与儒家其他学者一样,都以王道为最高政治理想。但荀子善于从客观现实提取养分,改良自己的政治路线。引王入霸,以霸辅王。在高举王道旗帜的同时,杂用霸道,实现富国统一。通过正名、养民、“隆礼重法”等一系列举措来实现“王霸杂用”。从而达到稳定天下,弘扬仁义的最高理想。
由此观之,荀子所引领的儒家思想已经从空想主义向王朝实践政治所靠拢。荀子兼百家之长,融各派之优,克服了孔孟“迂远而阔于事情”的弱点。为后世,尤其是汉代统治者治国理政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思想政治理论体系,也赋予了儒家政治哲学一种特殊的适应时代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
[3][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
[4]徐克谦.荀子:治世的理想[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5]金春峰.汉代思想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6]王慧婧.荀子“霸王道杂用”思想研究[D].郑州大学.2016.
[7]高凯.荀子王霸思想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5.
【关键词】:荀子;王道;霸道;政治;思想
一、荀子“王霸杂用”思想概述
“王道”和“霸道”作为一对政治概念,从出现起就被历代学家学派争论不休。“王道”的概念表达的是战国时期人们对夏商周三代圣王政治的追忆,明显带有理想化色彩,其基本内涵是用道德精神感化天下,从而使天下人心归服。“霸道”则是指春秋“五霸”时期所建立的功业。其基本内涵是凭借军事实力称霸诸侯。总的来说,儒家是崇尚王道的,孔子、孟子皆是如此。荀子也不例外,只不过在春秋战国的特定历史环境下,“王道”理想距离现实越来越遥远,继之而起的霸道,就成为荀子在王道政治难以为继的时代背景下的又一选择。所以,在荀子的世界观中,霸道总是作为次于王道的政治选项被提出来。
荀子跟孟子排斥霸道不一样,他认为一个君主如果实现不了“王道”,能实现“霸道”,也是实现国家富强的一个不错的选择。因此荀子对“王道”与“霸道”都持正面态度。更值得注意的是,荀子认识到了“王道”和“霸道”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荀子的观念中,“王道”的价值虽然高于“霸道”,但两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霸道”虽然不是最高理想,但“霸道”的一些举措和成就却是走向“王道”的必备条件。荀子说:“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义立而王,信立而霸”。可见“王道”与“霸道”并不是完全排斥对立的,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的,只有“王霸杂用”才能真正的实现国家的统一与强盛。
二、荀子实现“王霸杂用”的途径和方法
将“王道”理想作为精神引领,将“霸道”作为通向王道政治的现实手段,荀子提出一系列方法来杂用“王霸”,最重要的就是“隆礼重法”。这是实现“王霸杂用”最重要的一个途径。也可以说“王霸杂用”最明显的外化就是“隆礼重法”。在社会秩序的规范上,荀子认为“王道”和“霸道”的差别在于“王道”重礼,“霸道”重法。荀子创造性的将二者巧妙地融合在政治实践中,提出了“隆礼重法”的伟大思想。荀子说:“听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两者分别则贤不肖不杂,是非不乱......王者之事毕矣。”荀子主张礼法并治,以礼赏善,以法治恶。只有做到了赏罚分明,才能保证贤才与庸人不会混杂,是非之道也不会混淆。这样一来,“王道”之治自然也就不远了。同时他又进一步提出法治在国家治理当中的重要性,所谓“无功不赏,无罪不罚。”做到赏罚得当,一视同仁,以法为准,不滥私情。才能“朝无幸位,民无幸生。”
在强调法治的同时,荀子也重视礼治。重视道德教化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他说:“故凡得胜者,必与人也;凡得人者,必与德也。道也者何以?曰礼让忠信是也。”由此得知,君主治国理政必须把“礼”作为制度的保障,把礼乐教化摆在头等地位。否则国家就乱无章法,民众无礼法可循,国家自然就会走向灭亡。
在礼教和刑法的关系上,荀子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故先王明礼义以一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复之,养长之,如保亦子。若是, 故奸邪不作,盗贼不起,而化善者劝勉矣。是何邪?则其道易,其塞固,其政令一,其防表明。故曰:“上十则下一矣,上二则下二矣。譬之若草木,枝叶必类本。 ”此之谓也。
荀子所说的“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属于礼法并用的层面,不偏向于某一方,在相同的施政条件下并力前行。如果过于偏重刑罚,便会造成酷吏政治的蔓延;如果过于偏重教化,又会因刑法过轻而滋生贪腐及慵懒之风。赏罚不分,又会使民众疑惑。所以荀子认为实行王道需要礼法并重,统治者要以隆礼为本,辅以法治。只有将二者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对整个国家进行高效的治理。因此“隆礼重法”是实现“王霸杂用”的有效手段,也是“王霸杂用”思想在战国末期具有真正实践意义的具体反映。
三、荀子“王霸杂用”思想对汉代治国思想的影响
西汉建国初期,统治者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认为秦朝灭亡是极端片面强调霸道,严刑峻法,最终导致国家灭亡。汉朝统治者以此为鉴,在政治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推行“王霸杂用”的政治举措。从开国君主刘邦开始,就已经在履行“王霸杂用”的思想主张。在高祖十一年二月的诏书中,就有“王者莫高于周文,霸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的句子。可见刘邦对于“王霸杂用”思想十分认可。
盐铁会议之后,继之而起的汉宣帝则更是明确指出了“王霸杂用”对于汉代政治的影响。他曾对太子刘奭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宣帝不仅总结了前朝王霸兼用的政治智慧,而且也自觉实践“王霸杂用”的政治思想,使得“王道”和“霸道”在宣帝一朝发挥了极致的作用。
四、荀子“王霸杂用”思想对汉代礼乐教化的影响
前文说过,荀子认为实现“王霸杂用”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隆礼重法”。汉代统治者在确定以“王霸杂用”为治国方略后,自然也是不遗余力的推行“隆礼重法”。这贯穿了汉代政治的始终。据《汉书·刑法志》中记载:“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可见礼教与刑罚在汉代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重视以礼治国是儒家的一贯传统,也是王道政治的核心所在。“礼”在荀子的政治理论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被提到“国之命”的高度。到汉代仍旧如此,《汉书·礼乐志》中说:“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入之矣;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可见礼乐教化在汉代仍然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在荀子看来,礼乐是实行王道的前提,也是实行霸道的基础。在《赋》篇中,荀子曾做过一个比喻,有一个东西“生者以寿,死者以葬;城郭以固,三军以强。粹而王,驳而伯,无一焉而亡.......致明而约,甚顺而体”。在文章最后荀子借王之口给出了答案:“请归之礼”。在汉代历史上,礼与法仍旧是一对不可分割的整体。汉武帝时,儒学虽被立为国家正统思想,但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却实行的是“外儒内法”的统治政策。《汉书·礼乐志》中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礼乐用来节制百姓的思想,刑法来防患礼乐的疏漏,以法制礼,相互扶持,方可实现王道。
同理,礼教也有着约束刑法的重要作用。刘向曾对汉成说:“刑罚之过,或至死伤。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且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可见在礼乐教化方面,汉代统治者不自觉的在践行着荀子的“王霸杂用”思想,并且更好的与现实相结合,达到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五、荀子“王霸杂用”思想对汉代统治政策的影响
上一节中,笔者简要论述了汉代“隆礼重法”当中“隆礼”的一面。《汉书·礼乐志》中说:“且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礼教与刑法相辅相成,互相配合才能实现王霸之道。所以下面我们着重来看“重法”的内容。荀子认为理想的社会政治,就是应当能“使群臣百姓皆以制度行”。而汉代恰恰对“法”实行了制度化,使荀子“法”的理念得到了具体实施。《汉书·刑法志》中有这样一句话:“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刑法对于稳定国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废弃刑法是万不可能的。即便是全心全意践行儒家政治理念的董仲舒,也不得不承认刑法对于统治国家的重要作用。他说:“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大者,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阴入伏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功。”
除了刑法,发展经济也是荀子“王霸杂用”思想里面重要的一环。荀子认为,仅仅有经济上的实力,未必能让一个国家成为一个举世尊崇的伟大国家,但若要成为一个伟大国家,则必须要有经济上的强大实力。所谓“事強暴之国难,使强暴之国事我易”。荀子认为,“王者富民,霸者富士。”荀子理想中的“王道”社会应当是藏富于民,人民普遍富裕的社会。霸者的社会,是“士”以上的人先富起来的社会。王霸兼用,整个国家就会富裕。于是他主张“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这是“足国之道”。
西汉建国后,吸取秦朝的灭亡教训,也采取的“节用裕民”方法来达到“养民”的目的。《汉书·食货志下》引用了单穆公一句话:“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可见汉代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了荀子“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的道理。在“节用”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汉文帝。《史记》记载汉文帝“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上常衣綈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成为了荀子“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圣贤良之名。”的典范。
在“裕民”方面,汉代施行最有效的就是“轻徭薄赋”。《汉书·食货志上》中记载了董仲舒对汉武帝说的一段话:“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藏富于民最好的方法就是轻徭薄赋。对此,刘邦建国初期曾规定“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晁错也对汉文帝说:“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于是汉文帝“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到了景帝时期,又“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西汉统治者大多施行了“轻徭薄赋”的统治政策,避免了荀子“厚刀布之敛”,“重田野之赋”,“苛关市之征”的暴政现象。
六、结语
荀子在他的政治理论中详细论述了王道与霸道思想,概括总结了王道与霸道在新形势下所具有的核心特点,提出了“王霸杂用”的政治主张。虽然这在荀子生前没有引起多大反响,但对于后世的汉代乃至整个中国古代政治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代学者谭嗣同曾说:“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深刻揭示了荀子思想在封建正统社会中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
荀子与儒家其他学者一样,都以王道为最高政治理想。但荀子善于从客观现实提取养分,改良自己的政治路线。引王入霸,以霸辅王。在高举王道旗帜的同时,杂用霸道,实现富国统一。通过正名、养民、“隆礼重法”等一系列举措来实现“王霸杂用”。从而达到稳定天下,弘扬仁义的最高理想。
由此观之,荀子所引领的儒家思想已经从空想主义向王朝实践政治所靠拢。荀子兼百家之长,融各派之优,克服了孔孟“迂远而阔于事情”的弱点。为后世,尤其是汉代统治者治国理政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思想政治理论体系,也赋予了儒家政治哲学一种特殊的适应时代的生命力。
参考文献:
[1][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
[3][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
[4]徐克谦.荀子:治世的理想[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5]金春峰.汉代思想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
[6]王慧婧.荀子“霸王道杂用”思想研究[D].郑州大学.2016.
[7]高凯.荀子王霸思想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