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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认为,公益诉讼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的方式。为使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清楚区别开来,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体现公益诉讼特点的程序制度,我们应当从严界定公益诉讼的概念。为更好地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应当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团体为维护公益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进行合理安排。但是,公益诉讼只能维护体现在法律规则中的公共利益,我们不应当期待公益诉讼发挥政策形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