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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通过对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献的回顾,并结合优先股理论,形成了基于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的国有企业改制框架。笔者认为改制的目的应该是采取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在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定位,政府成为改制方式的引导者和推动者、享受优先股股东的监督权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