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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是凝固的历史,也是凝固的文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陕西省各地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由于对传统文化和特色建筑保护力度不够一些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建筑被破坏,体现地方传统特色的名镇名村逐渐消失,见证现代当代的优秀建筑遗存被拆除。2013年3月27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分组审议了《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这是我省创制性立法的有益尝试,随着草案提请审议,陕西省各地历史建筑,优秀现代当代建筑和普通建筑都有望得到法律保护,该条例开创了全国创制性立法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