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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费改革后乡村收入现状分析 (一)农业税收收入与改革前的涉农收入相比减收幅度较大,加剧财政收支矛盾。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要求,镇平县可征收农业税及其附加费计5797.9万元,亩均负担农业税59.92元,人均负担70.7元。与改革前农民负担10653万元相比减少4855.1万元,人均减少负担56.3元,亩均减少负担47.08元,减幅为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