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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换届以来,我们大同市市、县两级党委针对县(区)党委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交叉任职、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如何运作的问题,从常委的科学分工、完善议事规则、促进班子和谐、提高领导素质和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实践中完善。按照“集体领导、科学分工、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原则,对县(区)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