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来源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rykt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下,必须对第225条第4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合理解释,这样,既能明确法条的含义以便司法适用,又能限制口袋罪的范围以保障人权。非法经营罪的本质特征是违反国家有关许可经营的规定,不具有法定资格而非法从事某种经营活动或者滥用经营资格的经营行为。因此,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18条和第225条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其他文献
一、趣味课堂,激发求知欲望  在课堂上,教师要做好的第一步就是在开始上课的时候紧紧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对这课堂的学习内容有期待,快速进入最佳学习状态。小学生好玩好动,有强烈的好奇心,很容易分散注意力,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学生活泼好动的特点,通过不同形式的教学活动使课堂生动起来。  (一)导语引趣  在课堂开始导入这节课学习内容时应迅速抓住学生的注意力。教师可以通过讲一段幽默故事,引用一句格言、歇后
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的立法意图不仅仅是要惩罚出现醉驾并造成严重危害结果发生行为,同时还包括通过刑法的震慑作用来遏制醉驾行为,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醉驾入刑不
证据的本质是一种信息,体现信息传播规律、认知主体心理与感性思维的影响,首因效应(Primacy Effect)作为心理学、信息感知领域的一种倾向于“负面定位”的结论,在证据认知中具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