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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责任是在现代医学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侵权责任,难以套用传统的侵权责任法规则。《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有关医疗侵权责任的价值取向存在根本性的缺陷,导致现行法律规则无法合理有效处理医疗纠纷。现行法律规则的价值取向偏离医疗救死扶伤的宗旨、漠视医疗技术特有的风险、违背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原则,必须彻底改革。为此有必要将医疗纠纷及其损害区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医疗侵权责任,以医疗技术风险作为确定医疗侵权责任的要素,确立医疗侵权责任轻于一般侵权责任的原则,进而重新设计和构建医疗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