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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困境下,河南省县市专利行政执法模式的选择出口有两种,一是改变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的单位性质,从参公事业单位转变成为行政单位,但是在2014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已经被认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要转变成为行政机构困难重重。二是通过立法,直接赋予县市专利管理部门的执法权限,目前来看这才是河南省解决县市专利执法唯一行之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