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针对黄河流域引黄灌区的跨地区水权转让补偿标准的定量问题,探讨了转让费用构成中的农业风险补偿、生态补偿、水管单位补偿的含义和计算方法,并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引黄灌区的水权转让一期项目为实例,通过计算得出3项补偿费用为889.92万元/年,在25年水权转让期内应付出的补偿费用为22248万元,水的转让价格平均增加补偿费用为3.45元/m^3。对黄河流域水权转让费用构成中的补偿费用进行准确的定量计算,将会进一步推动水权转让更加科学合理的实施,并为引黄灌区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