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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技术专利权社会化是以公权力对绿色技术专利权的干预为手段,以实现专利权人的私权与环境公共利益平衡为目标的法律理念。绿色技术专利权社会化包含绿色技术的社会化和专利权的社会化两层含义,二者均以公权力干预为主要特征。公权力对绿色技术专利权实施干预须遵循有限的公益性和利益衡量两个原则。绿色技术专利权社会化主要通过专利制度生态化改良、环境政策和法律及技术研发支持政策对绿色技术专利权的干预三种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