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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依法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按照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涪陵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监察局和区政府法制办采取三个“做好”开展对招标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的清理工作。一是做好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由各有关行政部门做好自行清理上报工作;二是做好涪陵区发展改革委内部的清理和组织工作;三是做好涪陵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监察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对清理情况进行复核和会审工作,形成统一意见后上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现整个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