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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医院分娩量的增加,为保障母婴在医院的“绝对安全”,大部分医院都为产妇配备了统一购买的、有消毒检验证书的母婴用品,这样可以增加安全系数,降低院内感染风险。是否选择使用医院的这类产品,患者可以自由选择,但这种本由患者自己选择的一项医疗服务却逐渐演变成医疗机构的强制行为。很多医疗机构在没有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为产妇和新生儿使用待产包,这种行为是否是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犯,又要受到哪些处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