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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结构体系的在不断的健全,同时,我国的产业机构战略和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也在加快,这就导致了大量的务工人员进城来谋求生活。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其身份主要是定义在工人与农民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在城市从事的非农业活动的群体。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组成群体,进城务工人员已经发展成为了工人阶级的新成员。但是,在实际的工人进城务工过程,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给务工人员进城谋生带来的困难。本文着重的对工会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经济权益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工会;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
进城务工人员享有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中,务工人员的劳动经济权益是所有权益的基础和核心。劳动经济权益问题对务工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所以,通过工会依法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合法权益的维护,是保证劳动关系协调稳定、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工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1.进城务工人员现状
在我国,我们通常称进城务工人员为农民工,其主要包括的人员组成是户口还在农村,但是已经脱离了传统的额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城镇中有自己的工作,并能够每个月领取相应的工资。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所存在主要的特点有:
1.1 人数规模大,增长速度快
最近几年是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增长速度最快的几年,根据相关资料记载,我国在2004年时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仅为200万,等到2008年时,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已经增长到了1.2亿,社会发展到现在,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已经增加到了2.3亿。
1.2 年龄偏小,文化程度不高
根据我国劳动保障部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2006年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平均年龄为29岁,等到2008年,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平均年龄40岁以下的占到了79.3%,甚至还要比城镇职工的平均年龄还要高;进城务工人员整体平均年龄为31.92岁,比城镇职工年龄小6.43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8年,比城镇职工少2.86年;受过高等教育的占3.5%,在城镇职工中则占38.9%。
1.3 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关系疏散
农民工外出务工通常都是集体的出去,依靠在家里的关系,自发的组织成为一个临时群体,进行外出务工,这样的劳动群体通常都缺乏相应的组织性,其自身的流向也比较盲目,并没有目的性。
2.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关于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就业是我国农民进城务工的主要目的,同时也是我国农民就业的根本。但是,在现实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会受到多方的困难,例如没有相应的就业服务、得不到相应的劳动合同保障、就业形式不稳定等。据我国劳动保障部门的的专项调查,我国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在劳动过程中签订有效劳务合同的只占到总体的12.5%,而在这签订合同的一部分中,合同的时间长度平均为15.93个月。
2.2 关于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进城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能够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从而能够保证对家里和个人基本生活的补助,这也是关系到一个家庭生存和有序发展的动力之一。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当前我国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还比较低下,与城镇职工相比还远远不能达到相同的工资待遇,同时基本工资被克扣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加班不给加班费的问题还一直存在。
3.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
3.1 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与管理体制的制约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大批的农民工开始选择进城务工,对城镇的管理体制有着严重的冲击,但是因为城镇中心政策维系的二元体制并没有被打破,城镇仍然很习惯把进城务工人员当做是简单的劳动力进行使用,而不是作为城镇的一部分进行相应的管理,从而就导致了城镇对农民工的态度是经济性的接纳、社会性的排斥。
3.2 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政策不配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型的企业经营者并没有一定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自身的素质的低下和良心的缺失,使经营者依靠剥削和损害进城务工人员的利益为获取自身利益的主要方式,往往因为缺乏法律规定或相关法律规定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导致侵权风险小,而维权成本大的情况是有发生。
4.工会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经济权益分析
4.1 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问题纳入目标规划中
想要对农民工从农村向城镇进行有效的转移,就需要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进一步的保障,例如可以将其列入各地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此时,工会的主要作用就是明确提出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中政府的责任,使工会发挥出自身力量,努力促使政府创造有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4.2 强化工会监督作用
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农民工进行更加完善的权益保障。因为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关系相对比较复杂,就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保护,同时对法律法规的实行程度就需要工会进行有效的监督,来对所建立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督促和落实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工会还需要加强法律教育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法治观念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
总结:综上所述,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想要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劳动经济权益的保护,就需要工会能够充分的发挥自身职责,这同时也是目前工会的基础工作之一。要充分的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自身最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沈光泽.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状况分析与思考[J].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1):56—59
[2]邓世彬.关注劳务工权益 构建和谐中燃——浅談工会组织如何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0(11):30—33
[3]斯阳.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刍议[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3):19—22
关键词:工会;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
进城务工人员享有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中,务工人员的劳动经济权益是所有权益的基础和核心。劳动经济权益问题对务工人员的工作与生活、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所以,通过工会依法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合法权益的维护,是保证劳动关系协调稳定、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工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1.进城务工人员现状
在我国,我们通常称进城务工人员为农民工,其主要包括的人员组成是户口还在农村,但是已经脱离了传统的额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城镇中有自己的工作,并能够每个月领取相应的工资。目前,我国进城务工人员所存在主要的特点有:
1.1 人数规模大,增长速度快
最近几年是我国进城务工人员增长速度最快的几年,根据相关资料记载,我国在2004年时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仅为200万,等到2008年时,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已经增长到了1.2亿,社会发展到现在,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已经增加到了2.3亿。
1.2 年龄偏小,文化程度不高
根据我国劳动保障部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2006年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平均年龄为29岁,等到2008年,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平均年龄40岁以下的占到了79.3%,甚至还要比城镇职工的平均年龄还要高;进城务工人员整体平均年龄为31.92岁,比城镇职工年龄小6.43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8年,比城镇职工少2.86年;受过高等教育的占3.5%,在城镇职工中则占38.9%。
1.3 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关系疏散
农民工外出务工通常都是集体的出去,依靠在家里的关系,自发的组织成为一个临时群体,进行外出务工,这样的劳动群体通常都缺乏相应的组织性,其自身的流向也比较盲目,并没有目的性。
2.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关于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就业是我国农民进城务工的主要目的,同时也是我国农民就业的根本。但是,在现实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会受到多方的困难,例如没有相应的就业服务、得不到相应的劳动合同保障、就业形式不稳定等。据我国劳动保障部门的的专项调查,我国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在劳动过程中签订有效劳务合同的只占到总体的12.5%,而在这签订合同的一部分中,合同的时间长度平均为15.93个月。
2.2 关于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进城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能够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从而能够保证对家里和个人基本生活的补助,这也是关系到一个家庭生存和有序发展的动力之一。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当前我国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还比较低下,与城镇职工相比还远远不能达到相同的工资待遇,同时基本工资被克扣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加班不给加班费的问题还一直存在。
3.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劳动经济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
3.1 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与管理体制的制约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大批的农民工开始选择进城务工,对城镇的管理体制有着严重的冲击,但是因为城镇中心政策维系的二元体制并没有被打破,城镇仍然很习惯把进城务工人员当做是简单的劳动力进行使用,而不是作为城镇的一部分进行相应的管理,从而就导致了城镇对农民工的态度是经济性的接纳、社会性的排斥。
3.2 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政策不配套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型的企业经营者并没有一定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自身的素质的低下和良心的缺失,使经营者依靠剥削和损害进城务工人员的利益为获取自身利益的主要方式,往往因为缺乏法律规定或相关法律规定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导致侵权风险小,而维权成本大的情况是有发生。
4.工会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经济权益分析
4.1 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问题纳入目标规划中
想要对农民工从农村向城镇进行有效的转移,就需要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进行进一步的保障,例如可以将其列入各地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此时,工会的主要作用就是明确提出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中政府的责任,使工会发挥出自身力量,努力促使政府创造有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4.2 强化工会监督作用
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农民工进行更加完善的权益保障。因为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关系相对比较复杂,就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保护,同时对法律法规的实行程度就需要工会进行有效的监督,来对所建立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督促和落实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工会还需要加强法律教育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的法治观念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
总结:综上所述,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想要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劳动经济权益的保护,就需要工会能够充分的发挥自身职责,这同时也是目前工会的基础工作之一。要充分的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自身最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沈光泽.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状况分析与思考[J].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1):56—59
[2]邓世彬.关注劳务工权益 构建和谐中燃——浅談工会组织如何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0(11):30—33
[3]斯阳.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刍议[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03):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