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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将实施《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更有针对性地管理小型食品业态,促进北京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根据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北京市对小作坊、小餐饮店实行许可制度,对小食杂店、食品摊贩实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