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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治理监督机制模式的演变反映了同时期日本公司治理的制度、路径及理念,其过程包括基于监事会形骸化现象的出现及迎合美国强势的经济统治,监督主体从监事会向董事会进行的转变;基于尊重公司自身的治理决定权以及治理环境宽松化的政策制度导向,监督机构从一元化向二元化进行的转变;基于顺应公司治理趋同化的大潮流以及提高日本公司在国际经济市场中地位,监督理念从借鉴德国模式到美国模式的转变。这些模式演变过程对我国公司法制在法律移植及其本土化以及尊重公司自主决定权等方面的建设有启示意义。